三个“深刻认识”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我市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精准高效高质为民办实事,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成为民服务的实践成果。为进一步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我认为我市各基层党组织要做到三个“深刻认识”,增强“我为群众办实事”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一)深刻认识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强调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这些重要论述,重申了我们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和根本价值追求,彰显了我们党初心不改、宗旨不变、立场不移的政治本色。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学讲话、悟思想上下功夫,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对照“九个必须”根本要求,立足我们实际,聚焦重点任务,充实完善重点民生项目清单,确保问题准、措施实、效果好,进一步提升为群众办实事的质量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深刻认识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内容。应勇书记强调,“要用心用情用力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前段时间,应勇书记专门批示“要进一步查找在水电气安全保供和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等方面的短板和弱项,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及时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民生实事项目”。各基层党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检验学习成效的“试金石”,贯穿党史学习教育的全过程。坚持以学促干,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在工作岗位上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真正让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实实在在的实惠。

(三)深刻认识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各基层党组织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处理好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的关系,一手抓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办好群众身边事,一边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推进高质量发展,以更充足的财力持续增进民生福祉。通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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