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政治素质考察 持续优化干部队伍

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指出,要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识别和评价机制。这就要求各级组织部门要开动脑筋,加强实践,积极探索干部政治素质考察新机制,强化对干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和政治自律五方面的全方位、立体式检查,着力解决干部政治素质考察“泛化”倾向,让更多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脱颖而出,不断优化干部队伍

一是要突出“针对性”,让考察方式更全面。政治考察标准存在“量化难”“把握难”等难题,很难用常规的谈话、测评手段来评判,需要结合实际工作,突出针对性,建立全面的考察程序,要将征求意见和实地考察相结合。针对考察对象不同情况,应当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巡察、宣传、政法、审计、信访及干部所在社区等有关部门意见;实地考察应多措并举,将对知情人的民主评测和个别谈话相结合,对考察对象要集体面谈和理论测试向结合,同时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情况要将资料查阅和实地核查相结合,做到互相印证,全面考察。

二是要拓宽“纵深度”,丰富考察时间维度。当前很多地方进行政治素质考察考察时,一天或者半天的时间就将干部考察的流程走完,政治素质一般通过固定的测评表格进行简单测评。考察泛化,很难全面深入地了解干部的政治素质。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应当突出灵活性,将日常考察、年度考察和工作调研结果相结合,丰富考察的时间维度,让考察的过程实起来。

三是要注重“导向性”,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政治考察不能“一考了之”,更重要的在于结果运用。选人用人要把紧把严政治标准这个硬杠,将干部政治素质的鉴定结论作为奖惩干部、推动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将政治素质考察与干部选拔使用和评先评优挂钩。将政治考察结果设置为“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次,综合考量干部政治表现,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在评优评先中重点考虑;对考察结果为“一般”“差”等次的干部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不得列为推荐考察对象,确认为不胜任现职,予以调整或者免职。

把政治考察结果运用作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手段,引导广大干部积极投身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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