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探讨——基于农村留守儿童视角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随着大量农村成年男女向城镇转移就业,而没有带孩子一起去,导致农村儿童远离父母或单亲,成为农村家庭的留守儿童,大多依靠祖父母的监督。由于远离父母,缺乏父母和完整家庭的关怀,导致他们容易在思想道德心理健康、身体健康,尤其是家庭教育等方面存在严重的断层或缺失。到2021年3月底,16岁以下的农村留守儿童人数为902万。其中,由祖父母监护的805万人占89.3%;由亲友监护的30万人占3.3%;一方外出打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31万人占3.4%;36万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占4%。农村留守儿童这个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问题是当今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计划中不可忽视的重要一环。

存在的问题

一是生命和健康存在威胁。由于缺少父母或者监护人的关爱和有效照顾,加之留守儿童年龄较小,缺乏自我管理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对危险的认知程度较低,遭受生命和健康损害的威胁较大。常表现为:留守儿童被拐卖、伤害、溺水、侵犯、交通事故、食物中毒、触电、钝器伤害、营养不良发育缓慢等。同时留守儿童更易受到校园欺凌和家庭暴力影响,加上缺少亲情的关心以及监护人或其他亲属法律意识、保护意识淡薄,导致这一类儿童在受到伤害后没有及时进行身体上的治疗和心理上的疏导,容易产生自卑、内向、孤独等心理,对儿童未来成长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二是受监护权的缺失。农村留守儿童主要表现为单亲监护或是家庭其他成员代监护,其中第二种占比更高。监护人由于年纪较大或是有自己的生活,再加上文化水平不高,在思想观念和认知水平、对新鲜事物的接受程度上与儿童都有很大的差距,不能给予儿童心理健康、身理健康上的关心以及学习教育,影响了孩子的全面发展。由于长期与父母缺少沟通,在孩子成长以后会同父母产生距离感,缺乏情感寄托,从而易诱发孩子不爱学习、为人孤僻等问题,没有得到正确的引导,导致成年后出现更为严重的问题。

三是受教育和发展方面得不到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存在上学远、上学难的问题,即便村内有学校,在教学水平、教学设施、器材和活动内容配备上均与城镇儿童存在一定条件的差异。加上没有父母看管,农村老师较少管不过来,导致学生课上课下学习效率不高,还易产生厌学、迟到早退、旷课逃学等现象。父母在儿童成长期所起到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但是由于父母外出打工,导致儿童在这时期出现感情的空白,在节假日返家或日常微信中对小孩的关心不够,或以学习成绩不佳为由进行言语批评甚至拳脚相向,过于关注小孩学习成绩却没有给予小孩成长的鼓励和照顾,使其没有得到良好的塑造和成长,导致人格的形成留下遗憾,出现叛逆甚至扭曲的性格。

对策和建议

一是健全制度保障。完善留守儿童监护制度,强化父母对于子女的责任,在法定或者委托责任人监护不足的情况下,建立学校监护制度,乡镇提升农村学校建设支出,确保每所学校均有校车,校车质量达标,由学校代替家长对学生进行监督,并定期对学校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二是促进乡村发展。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父母共同生活的权益,例如在乡村振兴中因地制宜充分发展产业,提升农村的吸引力,将人留在农村就业;农村基层党组织、村委会要做好最后一公里服务,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情况,不定期入户或集中开展教育活动引导儿童健康成长,积极利用大学生暑期实践、村爱心组织、驻村工作队等开展结对帮扶;加强人才、技术引进,提升农村教育水平、教学质量,加强村落建设,确保道路通畅,补充村落灯光照明,配备休闲娱乐场地,让孩子们的安全、娱乐、教育均有保障。

三是呼吁社会重视。农村留守儿童是儿童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未来农村地区致富的建设者。他们的健康成长不仅涉及到家庭的幸福,还涉及到全民素质的提高。近些年高校、社会团体广泛开展“三下乡”“大学生支教”等活动,“十四五”规划中乡村的发展也是极其重要的一项,只有全社会对农村留守儿童的重视程度提升,让更多的人愿意扎根基层、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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