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五大转变”,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

着力全面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采取非诉讼、非对抗性方式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创新“一条龙”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模式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努力实现人民调解工作的五大“新转变”。

一、在调解组织领导上,实现从部门负责向党政施策转变

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改变原来由司法行政部门单打独斗的调解工作局面,将调解工作上升到党委、政府主导的层面。

二、在调解机构设置上,实现从传统运行向专业平台转变

创设联调中心,由街道政法委委员兼任联调中心主任,负责日常协调调度工作;解决过去由人民调解直接与司法、行政调解对接运行不顺畅的问题,整合、提升、协调资源相互衔接、高效运行。街道联调中心是调解工作的总调度、总枢纽,充分发挥组织、指导、协调、推动、参与的积极作用,旨在让各类矛盾纠纷在体系内得到有效流转、有效化解,减少各级各部门行政成本、执法成本。

三是在调解队伍建设上,实现从力量分散向专业壮大转变

建立专业调解人员人才库,吸收各行业的调解能手。形成调解力量充足,联解中心有可调配人员,能实现跨(地)州、跨街道(乡镇)、跨行业统筹调解。

四是在调解运行模式上,实现从固有模式向创新拓展转变

创设了“访调对接”“街道派出所对接”。通过全方位的对接,让各类矛盾纠纷就地在辖区内流转、化解,大大减少各类信访、集体访和越级访现象,群众解决问题的渠道逐步由信访变为调解。

五是在调解工作理念上,实现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服务转变。

联调中心可直接受理群众调解请求,受理各类对接调解(包括信访对接调解)。同时,定期深入基层排查矛盾纠纷,发现隐患主动介入、主动服务,遇突发性事件、事故,也主动调处,防范事态扩大,化解矛盾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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