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贾绪康
从种类上来说,“试点”要“少而精”,而不是“越多越好”。这需要上级部门和下级部门的共同努力,在“减量提质”上下功夫。作为上级部门,要加强基层调研,掌握最真实、最全面的第一手材料,多征求基层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总结提炼出最需要改革、最需要试点的工作,稳步推进。要严格控制“试点”的总数量和申报推荐的名额,引导下级部门结合实际申报,确保把最符合条件的“试点”选出来、立起来。作为下级部门,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克服“见试点就抢”的盲目心理,选择基础最好、条件最佳、保障最强的进行试点,确保“试点”项目能够快速落地、快速见效,以便为上级决策提供有力参考。
从操作上来说,“试点”要“稳而深”,而不是“越快越好”。申报“试点”往往有以下几个途径:整理本地情况,撰写申报材料,上级部门初审,实地验收查看,听取试点打算,公示公布结果,等等。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入选“试点”并不意味着“大功告成”了,从此可以戴着“帽子”高枕无忧了。相反,如何高质量落实试点任务,这才是最重要的事情。要有一个长期规划、中期规划、短期规划,分清步骤,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稳步推进,这才是“试点”的精髓所在。要坚决避免“刚上马就要飞奔”“刚立项就要见效”的功利心理,要静下心来,俯下身子,仔细研究,认认真真完成每一项任务,真真实实记录每一个问题,踏踏实实突破每一个项目。
从验收上来说,“试点”要“实而严”,而不是“越花越好”。“试点”周期一般是三年,有的更长。期间,由中期评审,还有最后验收,试点的问题、效果随时都可以交流沟通,为的就是要“真实点”,进而实现“真试点”。上级部门在验收时,在查看书面材料、听取口头汇报之外,还应多到现场看看,多和“试点”人员聊聊,了解情况,掌握问题,检验成效,推动问题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检验。要进一步规范改善验收标准,针对试点部门单位,结合具体实际,精准完善验收标准,力争实现“一部门一案”“一单位一案”,提高验收标准的针对性。要充分发挥验收的导向作用,对做法典型、效果突出的部门单位,要大力推广经验做法。对态度敷衍、措施无力、推进无果的部门单位,要坚决予以通报批评,必要时要做“摘牌”处理。
让“试点”发挥出应有的作用,需要政策制定部门的精准把控,需要试点部门单位的精准落实。“试点”可以“热”,但要“热”在抓落实上、“热”在出成效上,否则,只能“冷”了好政策,“冷”了民心民意,“冷”了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