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板底下莫藏“鱼”

陕西省紫阳县委组织部 杜海洋

“哪个石板底下不藏鱼”是一句民间俗语,意思是再怎样严苛的监管都会有盲区。就像再明亮的灯光,总会有犄角旮旯被藏在阴暗之中,甚至出现“灯下黑”。这既是一条符合客观规律的俗语,更是一句震耳发聩的警句。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法治之下,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都不能指望法外施恩,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也没有‘铁帽子王’。”作为党员干部,要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不断加强理论学习,用党的科学理论占领“精神高地”,不给私欲留下可趁之机。要增强边界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破除侥幸心理,始终意识到,没有约束的自由就是放纵,没有底线和原则的任性就是愚蠢无知。你以为在石板底下藏几条鱼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很可能这就是一颗定时炸弹,随时可能会让你身败名裂、一无所有。

“藏鱼”一说也常常被一些违法违纪的人用来开罪自己。如果常常用这种“例外”的思维考虑问题、处理事情,就是在纵容自己滑向触犯纪法的深渊。要坚决破除“藏鱼”的思想,时时处处用党纪国法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保持对纪法的敬畏之心,经常对照党章党纪和法律法规检视自己、修正自己、净化自己、提高自己。要以各种反面典型为镜鉴,随时清除掉思想上的灰尘和污渍,做到慎独慎微慎初慎欲。要让纪法的阳光照进人生的各个角落,始终保持干干净净、清清爽爽、堂堂正正的姿态,去迎接人生的挑战,去接受工作中的难题,用自己的智慧和汗水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充分展现个人价值,让自己成为一个对社会、对他人有用的人。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要用好第一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随时咬耳扯袖、敲山震虎。充分发挥纪法的“探照灯”“显微镜”作用,以“除恶务尽”的坚决态度,时刻把纪律和法规的绳子紧一紧、再紧一紧,让藏在石板下的“鱼”无所遁形。每个党员干部更是要以“洁癖”的心态管住自己的内心,以“眼睛里容不得沙子”的姿态,律己从严,永葆拒腐蚀永不沾的“金刚不坏”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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