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与用

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诚信建设,“信与用”这重大社会难题也被抛了出来。的确,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诚信不仅是个人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社会良序的基石。

信用一词拆开来看是“信”与“用”,“信”是指征信、信誉、诚信等方面,从个人征信到创建信用村、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都是以“信”为基础;“用”是指以“信”为基础,拓展到实际生活的具体实施,正如伟人邓小平所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用”也正是实践的唯一体现。

信而有征,要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随着社会的发展,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已由政府和银行主导,转变成放开市场引进民营征信机构,即使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纷纷投身到信用建设,我国信用体系覆盖度仍然偏低,信用应用场景也仅开发了1%。我们从中看到了任重道远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社会期望存在较大差距。在不少地方,类似机动车交通违章、社区违建、路边非法占道经营等行为,并没有纳入信用体系;而对于一些企业来说,招聘职位也因为难以获得有效个人信用,而不得不耗费大量精力调查。只有建立好完善的征信系统,才能够让人们有章可循,要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的步伐。

用而有法,要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的惩戒机制。建立了全社会的征信系统之后,也得制定相关规定为征信系统“保驾护航”,进一步规范人们的行为。征信记录好的予以奖励:例如良好的征信记录可使得租客不用缴纳两倍于月租的租房押金;良好的征信记录可以让病患先诊疗后付费,大大节省时间和精力;征信记录差的予以惩戒:例如被列入“老赖”名单的人员被禁止租车,征信记录差的扣除信用分甚至影响贷款。无形的征信给守信者带来有形的便利,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围绕诚信主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从历史维度、价值维度、实践维度对诚信问题进行了深刻阐述,进一步指出中华文化关于诚信的思想和理念。我们要时时刻刻围绕习总书记的重要精神和讲话,为全社会的诚信建设贡献出自己微薄而宝贵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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