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任用干部一“对”以蔽之

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委组织部 陈嘉嘉

奋进新时代,迈步新征程。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问题和任务,要答好新时代问卷,关键在党、关键在干部。选拔任用“对”的干部是一切工作的前提,只有让对的干部,在对的岗位上,干对的事情,才能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走向正确的方向。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为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拓宽了视野,对基层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提出了更高标准、更严要求。

总而言之,选拔任用干部,不外乎一个“对”字。

“对味”——政治为标、以德为先。人生百味,酸甜苦辣咸不足以释之。但党员干部身上的“味儿”,是清香满园,还是铜臭刺鼻,是一身正气,还是利欲熏心,群众一“嗅”便知。其一“味”讲政治。条例开篇定“味”,强调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符合将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要求。唯有讲政治顾大局的干部才能为党所用,必须要树立政治为先的用人导向,为党和国家选拔更多优秀“对味”的干部,让牢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入脑入心,成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源动力。其二“味”有德性。以德为先是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唯有厚德才能载物,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无一不体现出干部的道德品质,无一不是干部的立身之本。考察干部要把功夫下在平时,把视野放在全局,从身边之人、细微之处,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了解干部,切实把好品行关。其三“味”有才气。腹有诗书气自华,这强调提拔任用的干部须具备基本资格,即要达到一定的学历要求、培训要求以及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等。除此之外,领导才能、处事魅力、统协能力、文字功底等更是体现才气的方面。

“对位”——人岗相适、人事相宜。“骏马能历险,犁田不如牛;坚车能载重,渡河不如舟。”世间万物,都有自己的特性,芸芸众生,都有自己的特长,只有把干部放在合适的岗位上,才能挖掘最大潜能、发挥最大作用。最理想的情况是充分了解干部知识、能力、技能、特长等情况,考虑班子成员性格、专业、年龄等方面的互补性,结合组织发展阶段、岗位需求、工作特性等,科学选任干部,做到个人与岗位适配度最大化。然而,一般来说,干部素质与岗位之间往往存在差距,不能完美地契合,这要求组织部门在选拔任用干部时,要把促进干部成长和发挥干部作用结合起来,搭建干部成长平台,畅通职位晋升渠道,允许优秀干部在岗位上锻炼,逐步提高与岗位的匹配度,成为能够独当一面的成熟干部。同时摒弃排资历、论辈分的传统用人观念,对那些能力素质过硬、岗位确实需要的干部,大胆提拔使用。再者,要建立动态跟踪管理机制,从严常态管理干部,鲜明“有为有位”用人导向,落实干部“能上能下”,及时清除“害群之马”,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用人得当,事半功倍”,干部是否在“对”的岗位上,岗位和干部是否“气味相投”,决定工作推进力度和质量水平,关乎着党和国家事业大局。然而,我们也应看到,对于“对”字的评判标准不能一味地追求最优原则,而要在“对味”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做到“对位”,切实选拔任用让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干部。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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