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委政研室 刘雪东
坚持聚焦单个民族和打造民族共同体的统一。从民族的具体形态来看,民族的外在特征是具体的,具有某些特定的民族特征,如语言、文字、风俗、服饰等。这些民族特征共同凝结形成某一特定的民族,这是民族发展的初级阶段。随着社会历史的演进,区域交往空间不断拓展,民族关系内部发生分化和再联结,区域内的民族格局形态被不断更新塑造,由此形成民族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具体载体是要做好各民族的引领工作,但是落脚点是民族共同体,而非某一主体民族或特定民族。中华民族共同体和具体民族是“主干”与“枝叶”的关系,无论是大汉族主义还是地方民族主义都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本质精神相悖,不利于民族工作的整体进步。
坚持尊重民族历史与面向未来发展的统一。民族发展是具体的,也是历史的。我国56个民族都有自身独具特色的发展历史,都是中华民族丛林中的重要成员。尊重民族历史是做好民族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历史对一个民族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塑造着民族价值观和行为习俗。同时,推进民族工作还应该面向未来发展,顺应时代潮流。弘扬爱国主义是适应社会大历史观的主基调,符合建设现代化国家的根本利益。协同各民族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面向未来、面向发展、面向需要的主阵地,是用发展引领民族事业的具体体现。既尊重差异,又凝聚共识是加强和创新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总原则,体现了兼顾民族历史和共同方向的民族发展观。
坚持保持民族特色与促进民族交融的统一。民族特征是区别于其他民族的根本指标,是维系本民族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内容。保持民族特色是永葆民族活力、促进民族长期发展的内在要求。对于一个民族而言,失去特色就等于失去未来。但是,保持特色并不是就意味着要关起门来谋发展。在以开放为内核的现代社会,群体交往的频次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拓展。任何一个民族都难以脱离社会、脱离与其他民族的交往而独立生活,脱离对外交往也意味着失去未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这为今后民族事业繁荣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唯有交而联结,方可共同进步。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共筑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必要条件,也是实现各民族长期发展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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