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来杜绝文件“任性”

政协广元市利州区委员会办公室 李弘德

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统一性、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具有重要作用。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继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宪法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加强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用实际行动彰显备案审查的严谨性、严格性和严肃性,“杜绝”文件“有件不备”的“自命不凡”、“有备不审”的“自行其是”、“有错不纠”的“自作主张”,推动备案审查工作立起来、动起来、实起来、严起来。

让“严谨”的程序杜绝“有件不备”的“自命不凡”。令则行,禁则止,宪之所及,俗之所破,如百体之从心,政之所期也。个别报备机关在实际工作中,对备案审查工作“说不清”“道不明”,谁来报备、谁来审查更是“一无所知”,一些党内法规文件本该列入备案审查范围,存在因“自命不凡”而“有件不备”情况。党员干部要增强审查程序的“严谨性”,强化报备主体的意识和责任,不断健全备案审查体制机制,弄清楚哪些文件要报备,该报给谁等问题,实现由“被动”到“主动”、“部分”向“全部”的转变。要开展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将制定的法规文件纳入备案审查情况作为督促检查、巡视巡察重要内容,对报备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整治,确保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在实处,实现应备尽备、及时报备。

让“严格”的标准杜绝“有备不审”的“自行其是”。党中央要求,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党内法规文件制定质量高不高,关键看备案审查监督功能、纠错作用发挥得好不好。个别审查机关在审查备案文件时,有的“走马观花”不细致,有的“置身事外”不用心,存在因“自行其是”而“有备不审”情况。党员干部要提升审查标准的“严格性”,对报备的法规文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防止监督流于形式。一方面要将政治性审查作为重点内容,杜绝政治表述上不够规范和准确的问题,切实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另一方面要将合法、合规、合理性审查作为基本任务,避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坚决守住合法合规底线,确保文件由外到内、由表及里全面“过硬”。

让“严肃”的处理杜绝“有错不纠”的“自作主张”。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只有对违规违纪情况坚决严肃查处,才能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个别报备机关对审查机关的意见置若罔闻,“你提你的,我做我的”,以不理、不睬、不办公然对抗,存在因“自作主张”而“有错不纠”情况。党员干部要维护审查处理的“严肃性”,树立严的基调、坚持严的标准,采取务实举措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审查机关要“先礼后兵”,采取提醒、告知、建议等方式,督促报备机关及时纠正。对经三令五申仍不听“招呼”、不在“状态”的,要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要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问题文件”整改台账,及时跟进了解情况,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使党内法规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持续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提质增效。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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