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审核工作要求,助力政策创新

_鸟鸣 公文写作

第二次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提出“审核工作要坚持严细深实”。陕西省委办公厅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格与党中央的重大论断、重要观点、重要表述对标对表,同党中央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保持高度一致,有效发挥党内法规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作用。把“两个维护”这个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折不扣落实到审核工作当中,把体现党的统一意志、贯彻党中央战略意图作为政策创新的重要原则,以党内法规的刚性维护党中央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确保思想上更加统一、政治上更加团结、行动上更加一致,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创造性贯彻落实。

下足“细”的功夫,科学把握创新要求

把准创新依据。审核中做到“五个确认”:确认配套中央文件是符合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的,确认政策创新是中央尚未作出规定、符合中央精神的,确认细化规定是中央没有明确规定、着眼实践要求需要补充的,确认完善制度是结合陕西实际、未超越自身权限提出的,确认试点探索是中央授权进行的。

聚焦创新空间。精准把握中央预留的政策接口,聚焦允许创新的空间、可细化的余地,延伸政策链条、补齐制度缺项。

比如,制定省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区分请示、报告和报备的事项,明确落实单位、时限等要求。严格落实党委政策性文件制定有关规定,突出必要性、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对配套文件重点审核问题底单和配套政策清单。

强化系统协同。注重政策措施协同形成合力。

比如,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发展上,做到政策大小相通;在统筹重大项目实施和生态环境保护上,做到政策左右协调;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上,做到政策前后连续。

强化“深”的力度,审慎把关创新举措

核实基础环节。查调查研究情况,看起草工作是否坚持问题导向、符合基层实际;查征求意见情况,看修改完善是否吸收市(区)和相关部门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查沟通协商情况,看不同意见是否达成一致;查法制部门审查情况,看制度安排是否合法合规;查会议审议情况,看是否吸收会议讨论精神。

纠正修改偏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上位党内法规制度的,坚决予以纠正。突破地方部门职权事项、存在地区或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的,重点予以协商修改。征求意见不全面、不客观的,在补充征求意见或征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意见后予以完善。需经授权才能实施的,按规定请示报告。

完善创新举措。对涉及党中央集中统一管理、中央事权和法律保留等事项,突出实施路径、操作方式、保障落实,做到落细落实、具体明确。对涉及产业布局、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建设等事项,突出体制机制、规范标准、方式方法,确保科学准确、合理可行。对涉及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事项,突出探索创新、经验总结,力求特色鲜明、切合实际。

锚定“实”的目标,确保政策务实管用

紧贴省情实际。深入研究省情社情民情,聚焦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针对性填补上位政策和陕西发展之间的政策落差和缺口,使政策创新与中央精神紧密衔接。

体现实践要求。认真总结鲜活经验、深化规律性认识,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固化为制度规范;同时,针对实践所需、问题所在提出新举措。

比如,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形成一批符合陕西实际、具有地方特色的政策组合,发挥政策创新对改革发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强化实施效果。站在执行者的角度,综合分析供给与需求、动力与阻力、收益与风险等因素,对政策创新能否得到执行、好不好执行、执行能否达到预期效果等作出前瞻性研究。

比如,涉及经济、生态、民生类的,预估实施成效和舆情反应;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阶段性、临时性措施,合理确定有效期;修订政策性文件,参考原文件的实施效果,对政策创新作出成效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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