掀起学习《条例》新风 推进组织工作走深走实

重庆市南川区石莲镇人民政府 杨璐蔓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扛起组织工作的政治责任,通过掀起学习《条例》新风,对内容进行宣传解读和督促检查,进一步推进组织工作走深走实,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筑牢责任屏障,围绕中心聚焦用力。《条例》系统阐明党的组织工作的地位作用、指导原则、职责任务,深刻回答了事关组织工作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组织工作的责任感,树立大局意识。让工作重点紧紧围绕上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找准组织工作与党委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做到认真贯彻执行。组工干部要强化责任意识,想问题、办事情多为基层考虑,多为干部群众着想,深入了解群众疾苦,广泛听取群众呼声,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提高服务大局、服务基层的质量和水平。

发挥宣传阵地,奏响时代动听乐章。学习贯彻《条例》,是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必须抓好《条例》的深入学习宣传。要将宣传重心从领导干部转向普通党员群众,鼓励他们了解、参与、监督组织工作。还要准确把握干部群众的需求,在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上,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通过广泛的宣传,进一步密切我们党和群众的紧密联系,积极回应社会和群众对组织工作的知情要求,消除他们的困惑和疑虑,赢得他们的支持和信任,不断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和公信力。

厚植实践沃土,激发工作创新活力。各级组织部门和广大组工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带头学习、遵守、执行《条例》。要把“严”和“实”的要求贯穿抓《条例》落实的全过程,保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定力,防止急功近利、虚化浮华、“唯结果主义”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在常抓常实中真正落实落地。要盯紧组织工作的热点、难点、堵点,积极创新方式方法,推动组织工作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以工匠精神打造实打实的“精品工程”;要持之以恒抓班子、带队伍,转变工作作风,脚踏实地做好每一件事,用真抓实干赢得群众真心点赞。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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