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范围经营怎么罚?

近日北京有一包子铺超范围经营卖豆腐脑被罚15000元引起热议,超范围经营是什么?怎么处罚?如何合适的处罚?引起广大经营者和执法者的思考。

单单针对本次“北京包子铺”事件,需要辩证的看待,不能仅仅靠结果去评论这个事件,要看到北京朝阳监管部门在做出处罚之前,多次对包子铺进行现场检查并给予了4次超范围经营的书面警告,要求其履行增加经营范围的相关手续,及时更新相关证件;要看到豆腐脑和包子的食品种类并不相同,在豆腐脑制作过程中有对食品添加剂的适量使用要求,不规范的经营可能会危害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

对经营商户严格按照经营范围进行经营,即是对消费者生命健康的保护,也是为了更好的监督监管,更是对商户自身的保护。在执照申请设立时,在相关许可证的办理时,相关监管部门会对经营者的资质进行考察,只有门店符合相关规定的,特别是食品方面,越是可能危害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越是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

而对超范围经营如何处罚,《行政处罚法》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执法时有温度,以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为底线,同时尽量为经营者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处罚不是目的,给消费者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才是目的,如果经营者超范围经营经过警告屡屡不改,而执法部门没有任何动作,最后往往受害的是人民群众,同时也是对严格遵循法规的其它经营者的一种不公正。

面对市场超范围经营存在的问题,监管部门要及时发现,提醒商户及时变更经营范围,普及相应的法律知识,并不仅仅是简单的一个“豆腐脑”,在超范围经营的情况里,生食类、冷食类、裱花蛋糕、鲜榨果蔬汁等食品因为都是在常温或低温状态下可直接入口的易腐烂食品,极易导致微生物大量繁殖引发食品安全问题,这些经营范围往往需要严格的加工制作场所、设施设备、操作行为等,只有获取相应许可后才能制售相关菜品。

而超范围经营也让许多经营者“吃亏”,有些经营者获取相关食品经营许可证,可是经营范围内没有相关食品制售,导致被举报罚款。如“拍黄瓜”凉菜制售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超范围经营,往往商户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自己超范围经营了,所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的自查自纠也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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