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存于纸 法刻于心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12月4日是我国的第十个宪法日,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承担了为改革开放事业提供根本法治保障的神圣使命。“宪法”二字看似“遥不可及”实则与我们息息相关,作为新时代党员干部,应当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精神更加深入人心。

学“宪”明理,学深悟透宪法精神。“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必须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宪法虽至高无上,但不是空中楼阁,更不能束之高阁,宪法的决策部署不只是服务于少数人,更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新时代党员干部应当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宪法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把握核心要义,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学法、带头守法、带头普法、带头护法、依法办事,将法治思维贯彻于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自觉争当“学法先锋”。

学“宪”力行,传播弘扬宪法精神。“良法善治,民之所向”。人民群众是推动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绝大多数”,法治社会的建设需要不断加强群众法治观念,建设法治社会、坚定法治自信必须做好普法工作。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真诚的信仰。要形成普遍的宪法信仰,让宪法意识在群众心中生根发芽,就要求新时代党员干部要讲好中国宪法故事,有自信、有志气宣传中国宪法制度、宪法理论的显著优势和强大生命力。要树立起党员干部“普法人”的良好形象,用情用力用心地宣传和践行法治精神。通过普法工作,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优良环境,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积极传播者。

学“宪”增信,坚定捍卫宪法精神。“其身正,不令而行。”党员干部是党和国家政策法律学在前列的示范者,也是具体执行的实干者,一言一行都对群众有着示范效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这就要求新时代党员干部首先要从自身做起,遵纪守法、自律自省,绝不触碰法律法规红线;要模范带动身边的朋友、家人做合格好公民,不做违法乱纪之事;要敢于与违法乱纪人员作斗争,勇于捍卫宪法的权威,在守法护法上勇担当、敢作为、做表率,让遵纪守法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责任、一种使命担当。

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一个法治国家。学法、用法、护法,绝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恒久为之。作为新时代党员干部,我们要铭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法治思想,用法律铸就屏障,不断将理论和实践结合,让宪法精神的种子在全体人民心中落地生根,让宪法精神的光芒照亮美丽中国的前进之路,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的绚丽华章。

(郝佩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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