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的“三多三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一篙不可放缓,一丝不可松懈,必须在思想上重视、责任上压实、行动上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深学细照笃行,以“三多三少”助推党纪学习教育“更进一步”。

少一些“囫囵吞枣”,多一些“细嚼慢咽”,在学深悟透中确保理论知识“入脑更入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把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党员干部要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只有学得深、学得牢,才能真正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切实守住政治底线、把稳作风航向。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灵活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检验学习成效,要实现“线上+线下”同频共振,既要利用好党纪学习教育材料,也要搭建好互联网平台,整合学习资源,延伸学习触角;要推行“集中+分散”双管齐下,以举办读书班、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形式,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推动《条例》真正入脑入心。

少一些“就事论事”,多一些“举一反三”,自我检视中确保警示教育“走深走实”。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在平常,方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实际开展警示教育,召开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警示教育会,运用违纪违法干部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以及警示教育基地等,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要少一些“遮遮掩掩”,多一些“揭短亮丑”,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多敲“枕边钟”、常吹“廉政风”,教育引导党员触及灵魂地检视反思。要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少一些“就事论事” ,多一些“举一反三”,可结合实际,按有关规定组织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放大震慑效应。

少一些“模板教学”,多一些“差异参训”,在精心部署中确保教育培训“见行见效”。党纪学习是为了更深层次地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党纪学习不能停留在“读、写、抄”的“学习”层面,而要深悟其内在的逻辑和原理。各级党委(党组)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媒体刊发的学习解读文章,以及共产党员网、 中国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平台发布的学习解读课程等,加强《条例》宣传教育。各地区要区分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开展分层分类培训,要在各层级班次中精心部署,针对不同层级干部安排《条例》课程或教学内容,突出对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对有必要送训上门的城乡基层党组织,可选派精干力量进行辅导,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见行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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