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干部政绩考核的“度量衡”

安徽省利辛县阚疃镇选调生村官 孙健伟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这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重要举措,对于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关不过,余关莫论。”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也是我们党不断发展壮大、推进伟大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因此干部考核要始终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充分发挥政绩考核的政治体检功能,注重全方位、多角度的考察党员干部政治品德,对党性原则不强、人民立场不稳、为民初心不坚的党员干部坚决不予提拔,甚至剔除出干部队伍。要坚决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干部政治忠诚的“试金石”,真正把那些经得起诱惑、扛得住重担、稳得住立场的干部提拔使用起来,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纯洁性,磨砺出一支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的高水平队伍。

“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干部政绩考核既要考在平时,也要核在经常;既不能一把尺子量到底,也不能一局定输赢。这就要求各级组织部门要充分运用多种考核方式,注重深入一线实地考、长期核,坚持定性与定量、考人与考事相结合,对标新发展理念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关键性、引导性考核指标,倒逼党员干部做到平时与考核时一个样。同时,要正确把握干部在工作中,尤其是在改革创新中出现失误错误的性质和影响,对可容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要进行大胆适度容错,对问题性质不严重、情节较轻的,可以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进行妥善处理,做到规范问责与激励容错的有机统一,坚决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干部业绩在实践,干部声名在民间。”要始终将人民群众的“好差评”当作干部政绩考核的“度量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干部的能力强不强、政绩好不好、作风实不实,人民群众是最有话语权的。因此要把人民至上的理念融入到干部考核中去,把人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干部工作的重要标准,不仅要考核办公室的档案盒,更要考核干部的“泥脚印”,要采取蹲点调研、深入访谈等方式,多在邻里乡亲言语间、急难险重任务中了解干部作为情况,坚决挤干考核“水分”,晒出工作“干货”,杜绝工作与考核出现“两张皮”的现象,真正做到让有为者有位、为担当者担当,不断激励党员干部创造出更多经得起党和人民检验的政绩。

考核是手段,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才是目的,各级组织部门务必要立足新阶段、秉持新理念、谋划新格局,用好用准用实干部政绩考核的“度量衡”,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切实扭转形式主义考核歪风,从而为党和人民选拔出一支能够真正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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