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个“引领”让党纪学习教育“行稳致远”

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杨渡街道办事处 何兴宁

国因法而治,党因规而强。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聚焦政治引领、学习引领、实干引领,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成效。

聚焦政治引领,补足思想之“钙”,强化责任担当,主动适应学习教育新要求。“党纪如铁,人心所向。”新修订的《条例》,对六类党纪逐一做出规范,给党组织和党员划出不可逾越的底线。全部纪律规范,集中指向确保党的强大行动力的三大要素: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为实现民族复兴提供组织保证;对党忠诚,维护党的领导和长期执政地位,为实现民族复兴提供政治保证;站稳人民立场,整治形式主义,为实现民族复兴汇聚磅礴力量。而这恰恰是党员增强纪律意识,守住纪律底线的核心内容。修订后的《条例》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将学习《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要通过逐章逐段学、逐字逐句悟,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以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确保纪律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

聚焦学习引领,扎牢信念之“根”,丰富载体方法,注重把好党纪学习关键点。“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是党员为人做事的警戒线,更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党的初心使命,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始终把理论学习作为党纪学习的首要任务,在学习贯彻《条例》上下功夫求实效,要坚持常学常新、学有所获。为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扎实有序开展,党委、支部、广大党员干部要各尽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学习”的良好局面。不断丰富《条例》学习内容和形式,强化学习效果,发挥网络学习平台覆盖广、便捷化的优势,通过微信、微博、微视频、手机App等载体和平台,探索更加正确高效的学习方法,着力打造“指尖课堂”。依托“三会一课”“专题学习研讨”等载体,开启“线上+线下”共同发力模式,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扩大学习受众面和影响力,以高效率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全面落实落细。

聚焦实干引领,提升修养之“境”,坚持问题导向,助推能力素质再上新台阶。“为学之实,固在践履。”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将党纪作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道德底线。党纪学习教育归根结底是要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使其身处复杂环境中也能恪守正道、明辨是非、激浊扬清。党纪学习不仅在于“知”,更在于“行”。党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要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止“低级红”“高级黑”。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做对党忠诚老实的模范践行者,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持续开展警示教育,扎实做好以案示警、以案说纪、以案说法,自觉对照《条例》各项规定,检视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各方面存在的问题,时刻做到自省自查自纠,深挖根源找症结,坚持立行立改,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实起来、严起来,真正让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素质能力、提升党性修养的过程,不断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中心工作的强大动力。

本文信息来源自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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