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好“组工秘籍” 答好组工“满意卷”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委组织部 石培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参照执行好《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学”、补偏救弊“对标学”、结合实际“实践学”,学好用活《条例》,推进组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强化引领,领导班子以上率下“带头学”。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责任意识,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带头学”的作用,明确学习责任到人,形成压力传递带,做到“全面抓、从严抓、常态抓”;要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集中学习,逐条逐项反复研读,认真思考,研讨交流,深入调研,谋划实践,提升学习的深度和广度;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利用好“三会一课”制度、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宣传媒介,对《条例》做好全面的宣传解读和督促检查;要强化培训,提升组工干部对《条例》的操作熟练度,提升组工干部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打造一支“对党忠诚、与时俱进、业务熟练、担当实干、深得民心”的优秀组工队伍。

对表对标,党员干部补偏救弊“对标学”。中共中央通知指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党的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的基本遵循。各级党委(党组)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对《条例》的认识,自觉强化主体责任,把学深悟透《条例》内容和要求作为重要的工作任务和目标,逐一对标《条例》找准工作差距,常态化总结反思,补齐短板,强化整改落实;要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和“作风之弦”,自觉遵守《条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始终恪守公正公道、清正廉洁、严于律己的职业操守;要以《条例》为素材,加强宣传引导,党员干部之间开展竞赛比拼,形成互相监督、对照学习、互相促进的浓厚氛围。

强化执行,党员干部结合实际“实践学”。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委(党组)学好用好《条例》,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把《条例》作为工作准则和实施指南,做到知行合一。落实责任到人,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制定好个人学习计划和实践清单,创新学习方式,找准《条例》与组织实际工作、群众工作和农村工作的结合点,注重加强对《条例》重点章节、重点内容的理解和把握;要突出问题导向,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攻坚克难推动工作的成效,注重实战操作,坚持把学习《条例》与解决实际问题相联系,走好新时代组织路线和群众路线;要不断练就适应新情况、新变化、新发展的新思维,学深悟透《条例》中心思想,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助推组织工作提质增效。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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