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委组织部 袁志
原汁原味认真“学”。坚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培训和个别辅导相结合,每年初组织召开一次集中填报培训会,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两项法规”原文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指南,专题讲解填报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同时填报业务“讲解员”与领导干部开展个别辅导,引导其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精准填报。领导干部要把组织上提出的“五个讲清楚”转变成自己的“五个弄明白”,遇到有疑惑的问题、模糊不清的问题,要及时与填报业务“讲解员”联系,请求释疑解惑,确保吃透填报要求、知晓填报纪律,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做好集中填报工作。
对标对表认真“填”。领导干部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时,要严守“如实填报、完整填报、按时填报”三大纪律要求,对报告表上的每一项内容都要认真填写,从严把关。同时,领导干部要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和“应付心理”,坚持“可报、可不报的,都要报”“自己不清楚要不要报的,都要报”的原则,切实保障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组织部门要明确“四不接收”标准,对报告内容有缺项、漏项、填写不完整的不接收;对不按要求、填写不规范的不接收;对未按要求履行阅签手续的不接收;对夫妻“双承诺”未签名的不接收。
群策群力认真“核”。建立领导干部自查、组织部门配合、党委负责人阅签的“联合审核机制”,督促领导干部在填报前与家人充分沟通,梳理清楚“家事”“家产”,承诺填报内容客观真实,自愿接受组织监督。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指导力度,主动做好集中填报工作的严密对接,有关要求要及时沟通、及时传达。党委负责人要落实监督责任,杜绝“不阅而签”“走过场”的现象,阅签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时,要对填报内容的完整性、规范性、逻辑性进行审核,对填报信息不清晰、不准确及不符合填报要求的,及时反馈领导干部本人纠正,确保填报的内容经得起检验。
“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是故君子诚之为贵。”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已经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把出鞘利刃,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个人事项的漏报瞒报,绝不是遗漏一些信息、几个数字的个人“小节小事”,而是不讲政治、对党不忠诚的“失节大事”。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