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政绩观 事业观

山东省日照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陈常国

5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的审议时强调:“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习近平总书记对领导干部强调的“三观”,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和执政理念。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切实细品习近平总书记的“三观”要求,体悟“三观”的精神内涵,以实际行动、务实作风践行“三观”。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要不慕虚荣,还权于民。权力,是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时被赋予的一种影响力、控制力和支配力。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现实中,我们也不难发现有的领导干部把权力作为“私有财产”,奉行“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官场劣习,“权”老大思想根深蒂固,以“权”为荣、耀“权”扬威、以权谋私、恃权放旷。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为民则利,为己则害,一个个落马的腐败官员无不是力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领导干部就要牢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信条,把权力当作责任,权力越大责任越大;把权力当作服务,权力越大服务面越广,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压力感。党员干部只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才能更好地为民用好权、服好务、谋好利,把“权力”发挥到“淋漓尽致”,不负人民不负党。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就要不务虚功,造福于民。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政绩观反映了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品质、政治立场、政治站位。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真正的政绩要经得起人民、实践、历史的检验,而不是为一己之功、一时之名。揆诸现实,仍有领导干部政绩观存在偏差,甚至严重“偏离”,表现为办事只重眼前“时效”,轻长远“实效”;有的随心所欲,根据自我喜好或上级好恶“干事”;有的习惯于做表面文章,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求“轰动效应”等等。凡此种种,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虚荣心、功利心在作祟。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需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担当作为。“政贵有恒”。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各级领导干部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都应从实际出发,从长远出发,从人民利益出发,把为老百姓做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思想,不计较个人功名,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实事求是、脚踏实地地干事创业、为民造福。

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就要不图虚名,执政为民。我们党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实现初心,完成使命,就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事业。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各级领导干部就要在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时,都应从客观实际出发,从长远发展出发,从人民利益出发,树牢人民立场;就要树立“把工作当职业,把职业当事业”思想,追求工作质量标准,发扬工匠精神、用好绣花功夫,做到精益求精、好上加好;就要树立群众至上、事业至上意识,不图虚名、不计得失,发扬甘于吃苦、甘于奉献的精神,脚踏实地、真心实意干事创业;就要真正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党员领导干部就要从关心群众的“小事”“急事”做起,打通堵点难点,始终把人民安居乐业、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等实际问题、民生实事,努力让群众不断看到变化、持续得到实惠。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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