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网络暴力还需“两条腿走路”

云南省文山州委网信办 盘得胜

2022年全国两会即将开幕,全国人大代表、TCL创始人李东生在接受采访时,提出建议打击网络暴力,完善网络治理法律法规。互联网作为一个社会信息大平台,在给社会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负面问题,典型的就是近年来网络暴力这一现象频发。针对网络暴力问题,如果不加以重视,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网络暴力的受害者。

近年来,随着我国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快速普及,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传达社情民意的重要平台,在人人都是麦克风的网络世界,由于网络具有虚拟性和匿名性,传统的面对面交流方式逐渐被突破时空阻碍的网络交流所取代,尤其是自媒体的出现,信息的发布门槛大幅降低,作为通过网络进行传播的有效载体和思想符号,网络语言成为网民相互交流沟通不可或缺的“通行证”,但与此同时,一些虚假、低俗、恶意信息等在互联网上也进行自由投射,助长了“网络喷子”“网络水军”“键盘侠”的气焰,使得网络暴力成为网络治理的堵点与难点。公民的言论自由是我国宪法所赋予的权利,公民正确、合理的使用言论自由权是受到法律保护且值得鼓励的。然而,在如今互联网如此自由开放的平台,人们发声的热情急剧上升,随之而来的是越来越多不理性、不和谐的声音出现在了网络之上。言论自由并能游离于法律之外,什么都可以我行我素。整治网络暴力,净化网络空间,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整治网络暴力,净化网络空间,非个体可以解决,它需要互联网企业、监管部门、广大网民共同出力。一方面,要净化网络生态,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采取事先预防与事后救济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技术手段,推行“红黑榜”对网络热点问题进行实时监控,重点清理一批违规违法信息,对网络空间治理得好的平台,给予表扬鼓励,纳入红榜管理,对涉及有网络暴力的平台或个人,及时纳入“黑名单”管理,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管理。同时,尽快出台法律条规,在法律层面上明确规定网络暴力的内涵与外延、网络暴力的侵权方式、网络暴力的侵害主体、网络施暴者与网络平台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让网民自觉在法律框架下用网、懂网。另一方面,要实施好“中国好网民”工程,强化网络正能量传播,营造文明和谐、健康向上的网络氛围,把广大网民吸引到健康的网络空间,养成文明健康上网习惯,让正能量和主旋律占领网络空间的绝对主导位置,让低俗、恶俗、庸俗的负面能量失去生存的土壤,从源头上遏制网络暴力的产生,提升网民网络自律意识。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抵制网络暴力人人有责。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的利益。”惟有对网络暴力说不,坚持“两条腿走路”,净化网络空间生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让广大网民共画“同心圆”,才能携手打造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的网络空间,让正能量充沛网络空间。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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