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辟“三农”新道路,助力乡村新发展

乡村是基层群众赖以生存家园,我国农村数量众多、类型多样,突出农村特点、体现文化内涵、注重历史传承,是农村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当前最困难最艰巨的任务依然是最基层农村,需开拓出一条适合农村现代化“三农”新道路,建设“农村美、农业强、农民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

建设美丽乡村,促进农村现代化。美丽乡村建设要充分利用本区域特色产业,全面布局,提前谋划,与乡村旅游交相辉映。近年来,乡村旅游是新时代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在带动农村就业增收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通过美丽乡村建设提升了村容村貌、修复了生态环境、营造美丽田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切实把乡村建设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乡村振兴的核心要义所在,就是要把乡村建设好,让农民“足不出村”地过上好日子,提升村民在农村生活的获得感、幸福感、 安全感。

发挥数字效能,推进农业现代化。农业作为基础产业,目前发展面临“大而不强”的重大瓶颈。随着大数据时代到来,数字农业是农业现代化的高级阶段,是突破发展瓶颈的“一剂良药”,是实现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的必经之路。以数字化赋能农业发展,不仅能促进传统农业转型升级,还可以让数据流带动资金流、技术流等向农村聚集,为乡村产业振兴创造新的可能,通过“龙头企业+规模养殖+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农户”模式,带动更多合作社、更多农户参与其中。

促进共同富裕,引领农民现代化。农民是乡村的主体,乡村振兴要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要为农民而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始终要以农民现代化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农民现代化,在经济上维护农民利益、在政治上保障农民权利。从“输血”变“造血”,增强农民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在确保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上,多措并举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和社会化服务,赋予农民更广泛、更充分、更多元的财产权益。坚持“人民至上”的农民现代化道路,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充满活力的农村群众自治制度,保障农民合法有序行使民主政治权利。

只要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和资源禀赋,顺应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时代要求,循序渐进、稳扎稳打,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增强城乡经济联系,畅通城乡经济循环,一定能够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三农”现代化新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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