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把巡视利剑磨得更光更亮

2024年2月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中央修订印发《条例》,是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要举措,为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一、修订《条例》的背景和意义

2015年8月,党中央印发实施《条例》,并于2017年7月作出修改,对规范巡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后,习近平总书记又对巡视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党中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巡视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党的二十大明确部署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巡视利剑磨得更光更亮,勇于亮剑,始终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对巡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修订印发《条例》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巡视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修订《条例》是加强党中央对巡视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把巡视作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部署、亲自听取巡视汇报,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巡视工作深化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新时代巡视工作之所以取得明显成效,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把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巡视工作的首要原则,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目的就是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巡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始终保持巡视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第二,修订《条例》是全面总结实践经验、推动巡视工作深化发展的现实需要。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把巡视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确立巡视工作方针,明确政治巡视定位,首次实现一届任期巡视全覆盖,构建了巡视制度的“四梁八柱”。党的十九大后,坚持深化政治巡视,构建巡视巡察工作格局,建立上下联动监督网。党的二十大对巡视工作作出新部署。巡视工作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力度、广度、深度不断提升,利剑作用不断彰显,取得了丰硕成果,积累了宝贵经验。新修订的《条例》坚持守正创新,全面总结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创新成果,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上升为党内法规,有利于把握规律、指导实践,推动巡视工作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更好发挥巡视利剑作用。

第三,修订《条例》是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提升巡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的有力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健全完善巡视制度体系,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贯穿巡视工作全过程,推动巡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新修订的《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结合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立足巡视实践发展需要,对巡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机构职责,对象和内容,工作程序、方式和权限,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以及队伍建设等作出全面规范,既是对巡视工作的强有力指导,也是强有力约束,有利于推动巡视制度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二、《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条例》共9章53条,与原《条例》相比,从体例到结构、从机制到方式、从程序到内容,进行了全方位、全流程、全要素完善,体现了鲜明的自我革命精神,有很多创新点、深化点,主要包括10个方面。

(一)坚持政治巡视定位和巡视工作方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巡视制度进行了革命性改造,明确了政治巡视定位、确立了巡视工作方针。新修订的《条例》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对此予以固化,在总则部分开宗明义指出,巡视工作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根本任务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方针。这一规定更加鲜明地确定了巡视工作的方向和任务,深刻阐明了巡视工作的定位内涵、职责使命。

(二)完善巡视工作原则。新修订的《条例》规定了巡视工作应当遵循的5项原则,即: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人民立场、贯彻群众路线,坚持问题导向、发扬斗争精神,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与原《条例》相比,增加“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发扬斗争精神”两项原则,这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内在要求,也是发挥巡视利剑作用的现实需要。

(三)明确巡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经过新时代以来的实践探索,巡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新修订的《条例》专列一条规定,“巡视工作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实行党组织分级负责、巡视机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支持、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人民群众参与的体制机制”。这一规定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党中央对巡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齐抓共管的责任格局,为巡视工作科学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体制机制保障。

(四)强化巡视工作主体责任。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只有党委(党组)重视,特别是主要负责人重视,巡视工作才会有权威、有效果。新修订的《条例》把党章规定具体化,专列一条对巡视工作主体责任作出规定,明确了8项主要职责,突出强调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把巡视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履行全面监督职责的重要抓手,研究部署巡视工作重大事项,统筹谋划推进巡视全覆盖,定期听取巡视工作汇报,统筹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生动局面。

(五)完善巡视监督内容。新修订的《条例》总结政治巡视理论和实践发展成果,对巡视监督内容作出规范,进一步明确巡视工作应当紧盯权力和责任加强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点检查“四个落实”的情况:一是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情况,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三是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四是落实巡视监督以及审计、财会、统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的情况。这“四个落实”为深化政治巡视,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明确了重点。

(六)加强对“一把手”的巡视监督。党的二十大明确部署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巡视作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政治监督,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应有之义、应尽之责。新修订的《条例》突出“关键少数”,专列一条规定,“巡视工作应当加强对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监督,重点检查其对党忠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对反映的重要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形成专题材料”。这一规定对于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实践意义。

(七)强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党的二十大明确部署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新修订的《条例》专列一章,以责任为主线对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作出规定:一是明确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组织领导。二是明确被巡视党组织的整改主体责任。突出强调把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一岗双责”。为解决“新官不理旧账”问题,规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有调整的,应当做好巡视整改交接工作,持续落实整改责任”。三是明确被巡视党组织集中整改的主要任务。关于巡视集中整改期限,结合工作实际和调研中的意见建议,将原《条例》规定的2个月调整为6个月。四是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的整改监督责任,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成果运用责任。五是明确巡视机构的统筹督促责任。这些规定为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八)突出巡视综合监督作用。党中央明确要求,充分发挥巡视综合监督作用,加强巡视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新修订的《条例》从3个方面作出相应规定:一是明确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应当结合职责定位,健全完善巡视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的制度机制。二是明确规定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应当协助同级党组织开展巡视工作,宣传、统战、政法、保密、审计、财政、统计、信访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巡视工作。三是在巡视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等环节的规定中,分别就巡视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提出要求。这些规定从责任上、机制上、流程上把发挥巡视综合监督作用的要求细化具体化,推动增强监督整体合力,让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监督效能。

(九)规范加强巡察工作。巡察工作是巡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制度安排。党的十九大修改的党章对巡察工作作出明确部署。新修订的《条例》专列一章对巡察工作作出规定,明确开展巡察工作的主体、市县党委巡察对象和巡察监督内容,明确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机构职责、工作程序和方式权限等,参照关于巡视工作的规定结合实际确定。这些规定对于统筹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发展、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十)加强巡视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巡视队伍建设,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视队伍。新修订的《条例》专列一章对队伍建设作出规定,突出高标准、严要求,夯实巡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障。一是明确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应当加强巡视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谋划,选优配强巡视组组长、副组长,重视在巡视岗位发现、培养、锻炼干部。二是进一步明确巡视干部应当具备的条件,强调抽调人员参加巡视工作应当严格把关。三是明确作风纪律建设要求,强调巡视干部应当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巡视工作纪律。四是对巡视机构和巡视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建立健全内控机制等作出规定,促进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视。

三、切实把《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条例》时,对抓好学习宣传贯彻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巡视巡察机构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把《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一)加强学习宣传。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条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形式,准确、生动、有效阐释解读《条例》的新精神新要求。加强培训辅导,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教育培训必修课。通过学习宣传,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主旨要义、实践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强化责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明确各方责任,进一步健全了巡视工作责任体系。贯彻《条例》规定,关键在于落实责任。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要把巡视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履行全面监督职责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巡视工作主体责任。巡视机构要坚守政治巡视定位,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敢于善于斗争,把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落到实处,更好发挥巡视利剑作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积极协助同级党组织开展巡视工作,形成整体监督合力。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支持巡视工作,协同做好人员选派、情况通报、政策咨询、成果运用等工作。被巡视党组织要自觉接受巡视监督,认真抓好整改落实。要加强对学习贯彻《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严肃查处有规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强化制度的刚性、严肃性。

(三)健全配套制度。结合《条例》的新部署新要求,对现有巡视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做好立、改、废、释。坚持必要可行、务实管用,突出问题导向、实践需求,进一步完善巡视工作规则,健全巡视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建立覆盖巡视整改全周期的责任体系和制度流程,使巡视工作每一个环节、每一道程序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来源:《机关党建研究》2024年第4期)

来源: 机关党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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