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工作法”:搭建基层治理“连心桥”

山西省大同市新荣区破鲁堡乡人民政府 李颖

“枫桥经验”,这一广为人知的基层社会治理典范,自其诞生以来,便在广袤的基层社会治理土壤中扎根生长,经时间洗礼而屹立不倒,在基层试炼中推陈出新,以此为基准的“枫桥式工作法”更是将群众和基层紧密联系在一起,搭建起新时代基层治理的“连心桥”。

搭建“连心桥”,就要深入“挖”。“挖”什么?挖群众矛盾纠纷的问题所在,挖群众矛盾之外的深层纠葛,抽丝剥茧,“挖”心结,听“诉求”。如何“挖”?就要运用“炕头”聊心事、“地头”解难事的“枫桥式工作法”。放下架子,主动上门,盘起双腿,把矛盾纠纷的调处现场从办公室转移到群众炕头。主动打开工作局面,说暖情话,做暖心事,问家长里短,听所需所盼,寻矛盾起因,解化解方法,在赢得群众的信任上,用真心话、互谅话引发群众换位思考。通过摸清矛盾纠纷基本情况,掌握普遍性矛盾和个性化矛盾基本特征,从中深挖化解纠纷的“小切口”,以点带面,统筹发展安全工作的大格局,为基层治理提供坚实的基础。

搭建“连心桥”,就要强支“柱”。在建筑中,立柱是用来支撑和固定建筑物的关键结构之一。同样,在基层治理中,也需要有“法治”这样的支柱来支撑和推动工作的开展。在深挖群众需求的基础上,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妥善处理群众的关切和重要事务。以“依法治理”“善于治理”和“善良之治”,形成“良法善治”并以此作为“枫桥式工作法”的坚实法治支撑。“枫桥式工作法”将各种矛盾纠纷化解方式纳入法治轨道,以依法调解为基础,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依法受理并作出判决。这样一来,群众可以在法律的大框架下明辨是非对错,在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下判断孰是孰非,从而在根本上解决纠纷,明确权利界限,达到止争定分的效果。

搭建“连心桥”,就要协同“连”。挖好地基,立好支柱,还需要“桥面”连接,这是实现不同部分之间稳固连接的关键。在基层治理中,枫桥工作法通过多元化协同、多渠道协作将各方连接在一起,有效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交流和工作协同。在实践中,基层治理通过建立健全多元化协同机制,建立健全多渠道协作机制,将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资源整合在一起,形成全方位的协作网络,通过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社会组织协助等多种方式,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矛盾纠纷的解决。由此,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高效率和高精准度著称的“枫桥式工作法”,正充分发挥协同联动的魅力。

止矛盾于初发,息纷争于未始,平祸乱于将起。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作为连接基层与群众的桥梁,深挖群众需求,以法治善治为支柱,通过多元化、多渠道协同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走出了一条充满乡土气息的新时代基层善治之路。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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