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监督《意见》落到实处需要从“心”出发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委组织部 李军锋

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公布,加强对“一把手”“关键少数”的监督是落实管党治党的关键一环,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必然要求,笔者认为在外部发力的同时需要从“心”出发,注重增强“四种意识”。

坚守一颗“忠心”,增强政治意识。“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对党忠诚是党章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根本要求,党的领导干部要把对党忠诚放在第一位,必须一心一意、一以贯之,必须表里如一、知行合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改其心、不移其志。同时,增强政治意识也是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监督《意见》最根本、最有效的方法,严格按照党中央统一领导和决策部署,自觉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持续提高自身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自身分管领域工作完全服从于党的政治路线,从而在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立场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在自觉践行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中走在前、做表率,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和示范表率作用。

怀揣一颗“虚心”,增强监督意识。《意见》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政治上认识领导职责中包含的监督职责,增强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责任”。监督既是对党和人民事业的高度负责,也是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有效保护。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端正态度,充分认识党内外监督的重大意义,正确对待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始终怀揣一颗“虚心”,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生活,主动接受监督、参与监督,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要让监督成为一种工作常态,成为一种心理习惯,始终将自己置身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时刻感受到用权的责任与压力,织密党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防护内网”。

培育一颗“爱心”,增强责任意识。推动监督落到实处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义务,更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意见》明确规定“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党组织“一把手”要切实发挥好“领头雁”作用,加强对于同级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的日常监督,坚决消除“老好人”思想,秉承严管才是厚爱的理念,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对于落实责任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及时刮骨疗毒。同时纪检机关也要切实扛起监督责任,通过抓好《意见》的组织实施和督查检查,做实对于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让监督之剑时刻利刃高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党员领导干部成长成才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锻造一颗“公心”,增强规则意识。“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党内法规是“中国之治”的独特治理密码,是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一张“金色名片”,严格落实党内法规制度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大道之行,天下为公,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做任何决策都要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锻造一颗“公心”,自觉增强规则意识,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从严从实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督促下级“一把手”如实向上级党委常委会作述职述廉。同时,纪检、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于党内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巡视巡察,防止党的建设虚化弱化边缘化,坚决杜绝出现一言堂甚至家长制问题,真正以党内规章制度的严格落实保证党内监督作用发挥。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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