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条例》里的“用人方略”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古碑镇人民政府选调生 卢神亮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组织工作的统领性、综合性基础主干法规,《条例》全面阐述了党的用人之道、育人方略和管人方法,为新时代党的干部队伍建设划定了流程图,提供了基本遵循。

旗帜鲜明讲政治,选用“忠诚”干部,让“纯粹者”有成。“倾尽丹心思图报,处世躬谦须忠诚”,忠诚于党是干部的政治灵魂。《条例》指出,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选拔任用“对党忠诚”的干部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是“千年大计”,严把“用人关”是为了防止出现政治上的两面人,提高组织战斗力。读懂《条例》,要求各级组织部门对待干部选拔任用要做到“精挑细选”“紧挑慢选”“千挑万选”,真正让“老实人”“本分人”同样拥有出彩机会,要勤于为对党忠诚的“纯粹者”搭台子、递梯子、给位子,营造出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清正廉洁做表率,用好“干净”干部,让“无私者”有仕。“公生明、廉生威”,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关乎党的形象,用好廉洁干部既推动了党的事业发展,也回应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条例》明确,“要建立健全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人事相宜的选拔任用体系”。读懂《条例》,全体党员干部要以之为己诫,严格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要以“敬畏心”行使公权力,勇当清正廉洁的表率。各级组织部门要聚焦干部成长中的疑难堵点,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敢于帮“清官”站台、为“廉政”撑腰,保障“廉洁干部”的成长环境,拓宽其晋升通道。

守正创新解难题,培养“担当”干部,让“有为者”有位。“为政之要,惟在得人”,《条例》强调,要“树立注重基层、注重实践、讲担当重担当的用人导向,提高干部考察质量,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切实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要“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这要求各级组织部门要坚持“惟才是与”“量才而用”,建立健全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让更多的“实干家”“担当派”“创新型”能够“冒尖”“拔节”“出穗”,尽快进入组织视野,确保“有为者有位”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铁规定”“硬办法”。

读懂《条例》,进一步增进了各级党组织对“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的人才成长规律的认识,明确了全体党员干部必须严守“做官先做人,从政先立德”的政治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对标新时期党的用人导向,自查自省,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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