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条例》“说明书”驶好“组工船”

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委组织部 林朝晖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全文共七章四十六条,主要从领导职能、组织体系、干部工作、人才工作及保障监督等方面对组织工作进行完善规范。作为新时代的组工干部,我们要认真学习《条例》,深刻领会《条例》,用《条例》驶好“组工船”。

以《条例》为“舵”,加强政治建设,确保组织工作方向“正”。做好组织工作,首先要有“政治意识”这个核心,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必须始终把准政治方向”,作为组工干部,要深刻理解贯穿《条例》全文的“集中统一领导”这一政治方向,以政治建设统领组织工作;要认真领悟《条例》“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政治任务,务实践行《条例》“组织工作实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党组)分级分类领导”,掌好“组工船”之“舵”,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使“组工船”始终朝着“正”航向不断前行。

以《条例》为“帆”,团结各方力量,确保组织工作效率“高”。做好组织工作,关键要有“独木不成林”的认知,习近平总书记离任宁德地委书记时曾把干部队伍的团结比喻成一场“球赛”,他强调只有各个位置的运动员配合默契才能赢得比赛,作为组工干部,要加深理解《条例》强调的“坚持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这一对象设定,摸准《条例》覆盖各类基层党组织的特点,针对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等组织,加强各领域组织协调,团结各方力量开展组织工作;要灵活运用《条例》“团结动员群众”这一工作方法,牢记组织工作最终要落实到各行各业党群中去,善于利用各类基层党群的“风”之力量,让“组工船”之“帆”顺风而呼,助推“组工船”行“高”致远。

以《条例》为“锚”,筑牢信念之基,确保组织工作内容“实”。做好组织工作,必须要有“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提出“五个过硬”,首要便是“信念过硬”,作为组工干部,要坚决贯彻《条例》“建设信念坚定党员队伍”这一基本要求,从自身做起,迅速掀起党内学习《条例》热潮,让思想之体补补“钙”,让信仰之魂加加“油”,筑牢信念之基;要牢牢把握《条例》主要围绕党员开展工作这一客观现实,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务实开展工作,确保结果客观公正,经受得住实践检验,把“组工船”之“锚”抛准,让“组工船”归港停“实”。

《条例》是新时代“组工船”的“说明书”,组工干部既要常驶“组工船”向为党群服务的“大海”,更要经常翻看《条例》“说明书”,率先垂范,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到组织工作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添砖加瓦!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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