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访慰问当有“三不”

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 景江涛

日前,中央组织部印发通知,要求各级组织部门按照党中央要求,在“七一”前夕,对获得党内功勋荣誉表彰的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烈士遗属、因公殉职党员干部家属进行走访慰问。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与温暖。

走访慰问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党关心关爱党员干部和群众,凝聚党心民心、永葆鱼水深情的重要方式。正因如此,“规定动作”完成时需时刻警惕,谨防走访慰问变了“味”。

走访慰问不能“层层陪同”。走访慰问基础在“走”,怎么走?是带着众多媒体、各级层层陪同,还是轻车简从,轻轻地来悄悄地走,答案不言而喻。慰问不是接待,层层陪同不仅会让慰问趋于形式主义,还会打扰到慰问对象的生活。市领导走访慰问,县领导去了,镇里干部去了,村干部和围观群众也都去了,各路媒体、记者争相拍照、报道,随从一大堆,达到了一些领导想要的轰动效果,却让慰问对象觉得有些“无所适从”,甚至觉得“尴尬”。走访慰问要遵循不扰民的原则,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实实在在地把党的关心和问候带给慰问对象。

走访慰问不能“到此一游”。走访慰问不能“走过场”“赶场子”。有些领导干部抱着敷衍的态度,将走访慰问当成了“定点打卡”,车开到慰问对象家里,慰问品一送,合影一拍,四处打量一番,说几句言不由衷的话,立马转身走人,慰问就算完事了。没访出任何真实情况,痕迹是留了,就是照片上慰问对象的表情有些尴尬又无奈。走访慰问要做到“人到心更到”“身入情更入”,领导干部要放下架子、沉下身子,走进慰问对象家中,坐坐灰板凳,喝喝井中水,面对面交流沟通,真正掌握了解慰问对象的生活状况和困难。

走访慰问不能“一访了之”。走访慰问不能“只问不办”,慰问品只是一块“敲门砖”,解决老党员、老干部生活上的困难才是目的,不解决问题,结果只能是“领导年年来,问题年年在”。领导干部要在慰问的过程中,将慰问对象生活上的困难、身体状况和合理诉求一一了解、关心到位,能当时解决的当即解决,不能当时解决的后续设法解决。要针对慰问对象的困难和诉求,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出一批实招硬招,解决一批“急难愁盼”问题,提高慰问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样的走访慰问才算“不虚此行”。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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