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苗头”,找“准头”。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党组织要及时发现懒散懈怠、腐败营私的不良“苗头”,“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问题初期往往会因为“风头小”而被人们所忽视,但是,任何一个微小的问题都有可能引发“蝴蝶效应”,等到问题暴露出来就已经掀起了“丛林风暴”,而那时的损失和影响将无法挽回。所以,在组织工作中一定要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同时有判断和分析问题的“准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这就像党员成长的“定盘星”,无论何时何地都能起到自我警示、自我启发、自我修正的作用。
能“带头”,去“噱头”。组工干部要时刻发挥带头作用,做好群众表率,这样才能体现出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在组织工作中要“动真格,敢碰硬”,不搞那些花里胡哨的“噱头”,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不能雷声大、雨点小,将从严治党目标落到实处。反腐倡廉最怕“灯下黑”,有时候,组工干部会因为“熟人效应”“面子问题”“人情世故”等对违纪违规问题视而不见,或者因为“温水煮青蛙”缺乏警惕性和自觉性,这就需要在组织工作中“收回目光”,做到自清、自洁、自净,自己脚下清清爽爽,才能大踏步向前进,让华而不实的“噱头”彻底消失。
多“碰头”,少“空头”。组织作风建设不是短期行为,更不是个人行为,这就需要在长期坚持过程中加强组织互动,组工干部要多开“碰头会”,沟通交流阶段性廉政建设成果,通过互动沟通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并商议如何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党风廉政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为人民服务,不给人民群众开“空头支票”,有承诺就有践行,善始善终全力以赴,这样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才能确保组织工作的顺利开展。
“行谨则能坚其志,言谨则能崇其德。”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组工干部要谨言慎行,以“履冰念”破“灯下黑”,恪守廉洁,敢作敢为,风清气正,严谨务实,不负人民嘱托与时代使命,处处体现新时期共产党员的新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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