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村干部“松绑减负”正当时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委组织部 杜源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指出,要以为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松绑减负为目标,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成果,不断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

党中央曾确定2019年为“基层减负年”,着力解决了困扰基层的诸多问题,取得明显成效。但自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来,叠加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村级组织执行的重点工作越来越多,办公室的牌子越挂越多,村干部手机里安装的软件和留痕照片越来越多,各类报表和材料也只增不减,挤占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意见》的出台正当其时,回应了新时代对于党政群机构的新要求,更是回应了广大村干部的迫切需求和热切期盼,切实为村干部“松绑减负”,让身兼数职、“三头六臂”的村干部缓口气,激励他们以更加奋发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明确工作事务,让村干部精准发力不偏离。上面千把“锤”,下面一根“钉”。各党政群机构大多认为“村”一级是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是与群众沟通联系的“最佳桥梁”,都想敲一敲这根“钉”,或者让这根“针”穿一穿他们的线,有的甚至将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等事务责任主体推给村级组织,与村委会签订五花八门的“责任状”,却忽视了村干部没有执法权这一事实。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只有落实好责任权利对等原则,上级的归上级,村里的归村里,各司其职,精准发力,才能把工作抓到实处。《意见》出台,进一步理清了村级组织和党政群机构之间的责任,并明确要求,“未经县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党政群机构不得将自身权责事项派交村级组织承担”。这无疑给广大村干部打上一针强心剂,解放被各种“军令状”“责任状”束缚的手脚,能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关注职责范围内的事务,激发主动担当作为的干事激情。

创新工作方式,让村干部聚焦主业不懈怠。《意见》创造性地提出,“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分流机制”“探索以清单等方式规范公共服务事项”“依法购买服务”“推进村级数据资源建设,逐步实现村级组织工作数据综合采集、多方利用”等工作方式,充分体现出与时俱进的工作思想,加大了乡镇党委和政府对村级组织工作的支持力度,把在“事务主义”泥潭中挣扎的村干部解放出来,对新时代下如何做好农村工作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广大村干部应以此为契机,怀揣“昼无为、夜难寐”的责任感,努力提高服务水平,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的同时,保持锐意进取的精气神,在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等方面攻坚克难,把群众关心的事情,一件一件办好,把工作上的痛点、堵点,一个一个克服、疏通,真正做到履职尽责、有所作为。

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让村干部安心定志不分心。干部做得好不好,群众反响最可靠。《意见》指出,要建立以解决实际问题、让村民群众满意为导向的村级组织考核评价机制。这充分说明,设机制挂牌子不等于任务落实,填表格报材料也不能作为“鞭策”的方式,“是否留痕”更不是印证村级组织实绩的手段,一些形式主义的歪风邪气不能成为框住村干部的“牢笼”。规范报表、提供材料,清理整合面向村级组织的微信工作群、政务APP等,有效使村干部摆脱“表哥”“表姐”的称号,减少了不必要的“内耗”,进一步把村级组织和村干部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用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准则,就能少些作秀应付,多一些真拼实干,少一些情况汇报,多一些实事求是。县级党委和政府应贯彻执行《意见》精神,做好统一部署,摒弃工作要留痕的考量标准,指导好党政群机构根据工作内容,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真正做到“松绑减负”。

《意见》的出台为村干部做“减法”,不是“减责任”,不是“减担当”,更不是“减作风”,而是减了负担,使其心无旁骛、轻装上阵。广大村干部要深刻领悟《意见》精神,把减轻工作负担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动力,集中精力在带领发展、推进治理、为民服务中做好“加法”,不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待。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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