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机构改革,优化政府职能

国务院总理李强3月14日主持召开新一届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国务院机构设置有关工作,讨论《国务院工作规则(修订稿)》。新一届国务院开始全面履职。根据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会议指出,机构改革是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讲政治、顾大局,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确保机构、职责、队伍等及时调整到位,确保改革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有序衔接。要以这次机构改革为契机,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本领、改进工作作风,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通过改革完善党和国家机构各方面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全面依法治国夯实制度基础。

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法治政府的建设对于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能不能做到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的建设是关键。其次,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而能不能做到全面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依法行政要求大力建设法治政府。最后,全面依法治国要求严格执法,执法是各级政府履行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实现严格执法必须大力建设法治政府。

机构改革是一项历史性任务。要继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机构、行政运行机制、政府管理方式等各项改革,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需要每一个群众的共同监督、每一个干部的积极配合,必须高度重视,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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