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为乡村振兴赋能添彩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当前是乡村振兴的关键时期,把党员组织起来,把群众凝聚起来,把产业发展起来,是实现乡村振兴至关重要的一步。2021年以来乌拉特中旗试点开展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工作,将其作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破题之举。

支部引领,把准方向。“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在开展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工作中,这个“火车头”就是党支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是集体决策,不是个人行为,由村党支部发起成立合作社,支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选举担任合作社理事长,村支“两委”成员在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中交叉任职,党支部全程参与到合作社的经营管理中来,确保党支部的主动权、话语权和决策权,将党的领导始终贯穿领办合作社全链条、全过程,按照“一年试点推进、两年提质扩面、三年应办尽办”的目标推进。截至目前,乌拉特中旗成立各类党建引领合作社34家,带动农牧民入股3182户,总筹资6693.53万元,形成典型引领、全面开花的发展态势。

因村制宜,选准产业。党支部领办合作社,选准产业是关键。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不是盲目追求形势,而是立足资源优势,突出地方特色,瞄准市场需求,给村民们带来实惠。全旗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紧紧围绕“产业规划、区域布局、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旗域经济总体思路,各苏木镇、嘎查村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先行开展产业调研,拟定产业发展方案。推行“三级”评审机制(嘎查村党支部召开产业评选会、苏木镇党委召开产业论证会、旗委组织部召开产业评审会),围绕投资规模、股份划分、利益联结等开展研讨论证,对产业的可行性、合理性进行分析研判,精准确定规模化种养殖、农机社会化服务、奶食品加工等9个特色产业,搭建起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四梁八柱”。

规范章程,系统管理。照一社一章程、一社一制度原则,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章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民主议事、社务公开等15项管理制度,着力构建按章办事、以制管人的运行体系。采取“五统一”模式(章程统一审核、收益统一分配、财务统一管理、社务统一公开、文档统一保管)规范管理、科学经营,按照“三全”归档要求(制度章程齐全、入社信息齐全、管理信息齐全)做好信息收集、资料完善,不断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风险防控上做保障。聚焦退社、破产、集体资产流失等各类生产经营风险,及时组建成立法律服务团,聘用第三方会计公司、购买政策性保险、合理设定退社条件,增强合作社抵抗风险能力。

典型示范,效果初现。通过一年的努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呈现出全面开花的发展态势,给农村牧区带来了明显变化。一是党支部政治引领功能更强了。通过领办合作社,进一步加强了党对农村牧区工作的全面领导,更好地把党员组织起来,把群众凝聚起来,把产业发展起来。支部书记一手抓经济、一手抓党建,各方面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干事创业的劲头更足了。二是群众组织化水平更高了。通过领办合作社,党支部和群众以“股”连心、连责、连利,群众对党支部更加信赖,集体意识不断增强,像“石榴籽”一样凝聚在党组织周围,进一步夯实了党在农村牧区的执政基础。截至目前,全旗共有党支部领办合作社34个,吸收社员3182户,入社资金达6693.53万元。三是共同富裕目标更近了。通过领办合作社,嘎查村集体和群众以土地、资金等入股,把分散的农牧民重新组织起来,构建了集体与群众新的利益联结纽带,实现抱团发展、规模经营,既增加群众收入,又壮大集体经济。2022年,11个试点合作社经营收益达到898.9万元,分红金额390.78万元,嘎查村集体经济年均增收10万元以上。

实践证明,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事关农牧业的长远发展、事关农牧区的长治久安、事关农牧民的切身利益,是一次创新、一次变革、一次飞跃。要始终坚持把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作为组织振兴的切入点,以组织振兴引领产业振兴、进而带动人才振兴、促进文化振兴、加快生态振兴,推动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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