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乡村建设,打造绿色美丽乡村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既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也是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进乡村建设,要准确把握四个遵循。

坚持以农民为中心。按照“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发挥村民自治作用,让农民充分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和村庄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制定,真正体现农民的意愿和诉求,真正做到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确保乡村建设的方向不走偏。以尊重农民意愿为前提,充分发挥农民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主体作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经验,解决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党和政府的战略引导作用很重要,政策重农支农惠农以及社会助农很重要,但归根结底还是要靠农民自己,因为农民既是受益者更是参与者,他们才是真正的主体。

坚持规划先行。遵循城乡发展规律,立足现有基础,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规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既不能照搬照抄城市模式搞村庄改造,更不能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规模村庄撤并和盲目大拆大建。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一张蓝图绘到底。强化党建引领,扎实开展“五大”要求、“六破六立”大讨论,持续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形成党员引领、党群联动、共建共享和美乡村的生动局面。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好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布局,不搞大拆大建,不搞“千村一面”,实事求是、量力而为推进建设。要强化产业支撑,谋实谋透、选准选好产业项目,努力打造“一村一品”,突出抓好房前屋后闲置资源盘活,积极发展蔬菜、经果林种植,探索发展庭院经济,多渠道稳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坚持提升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从中国“和”文化到乡村“和”文明,乡村既要美丽宜居又要和谐、融洽。乡风文明建设、乡村文化弘扬均以保障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为核心,构建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确保农民的主体地位,提升农民的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现代化发展。同时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凝心聚力带动乡村振兴,构建和美乡村。

坚持县域统筹。要以县城为平台和抓手,合理布局县域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实现县乡村基本功能衔接互补,把县域打造成连接工农、融合城乡的基本单元和重要纽带,加快以县城为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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