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心存敬畏”永葆“三心”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人道经纬万端,规矩无所不贯。”广大党员干部应深刻领悟党纪学习的教育意义,逐字逐句研读《条例》,在深研细悟、真抓实干、反思自我中永葆“学习之心”“实干之心”“敬畏之心”,做敬畏党、敬畏人心、敬畏法纪的合格党员。

常扫思想之“沉”,深研细悟,在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中,永葆“心有所畏、行有所止”的学习之心。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近年来通过青海、福建、湖南等地查处的一起起典型违纪案例,令人警醒,案例中的“好干部”对纪律规矩置若罔闻、缺乏敬畏、疏于学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严重,理想信念滑坡、宗旨意识淡化,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将党纪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原原本本学,将自己摆进去、将工作摆进去,做好学习计划,对必须学的“重点”、常出现的“难点”和与自己息息相关的“要点”重点学、反复学,上好警示教育课,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在“反面镜子”前审自身、正衣冠、谨言行。

常炼工作之“能”,真抓实干,在常态化落实为民服务中,永葆“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实干之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广大党员干部要真抓实干,不仅要学纪律明规矩、更要守纪律讲规矩,工作中,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利用职务之便“开后门”等违纪行为,做到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办的不办。用好党纪“戒尺”,将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深入基层一线,与群众干在一起、学在一起、想在一起,要主动去矛盾最多、条件最差、困难最大的基层一线,以更加严明的作风解决好人民群众最极难愁盼的问题,真正架起干部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成为可堪重任的“生力军”。

常紧纪律之“弦”,反思自我,在常态化实施监督执纪中,永葆“ 清正在德、廉洁在志”的敬畏之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人廉洁自律不过关,做人就没有骨气。要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任何时候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党纪学习为契机,增强廉洁奉公意识,强化自我约束,顶住歪风、不踩雷区,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在行动上守住慎独慎初慎微的关口。要牢固树立“端什么碗就吃什么饭”的理念,“公则生明,廉则生威”,始终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以反面典型案例为戒,树牢规矩意识,形成法治思维,时刻保持思想警惕,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富锦市大榆树镇人民政府  赵钰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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