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入”群众 为城市治理描“红”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西湖路街道党工委 周文君

城市居民是生活在城市的主体,是城市的主人,要推进各项工作,离不开城市群众主体作用的发挥。当前,城市的社会结构、生产方式和组织形态发生了深刻变化,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突出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不断推动城市治理、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身”入群众,彰显“红色引领”。“大树扎根于沃土,高楼立足于基石”。人民群众是我们事业发展的根基,也是推动城市治理的重要力量。做好城市治理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要了解群众所想、所思、所盼、所忧、所急,这就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发挥红色引领作用,主动带头放下“架子”,出机关、下基层、进社区、接“地气”,真心实意地串百家门、知百家事、认百家亲,通过与群众直接对话,与群众直接接触,深入了解群众的生活状况,悉心体验群众的喜怒哀乐,让决策措施更加符合群众的愿望和需求。

“心”入群众,聚合“红色资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城市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这也是我们做好城市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城市的核心是人,城市治理的核心服务群众,服务群众需要用真心,只有与群众心连心,才能取信于民。各级党组织要不断拓宽联系服务群众的方法和渠道,结合工作实际,整合各行业各领域的优势资源,凝聚红色力量,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心贴心为群众排解困难、点对点为群众化解矛盾。

“情”入群众,探索“红色治理”。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和进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基层党组织在开展城市治理工作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面对新任务、新挑战,广大党员干部应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带着感情、带着工作、带着责任深入基层、融入群众,结合实际找准着力点,积极探索基层党建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提高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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