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摘帽当“终点” 圆梦还需守“三要”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委组织部 王成珍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在这关键时期,我们在保住脱贫攻坚战的胜利果实的同时,也要立足高处,继续推进乡村振兴,为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脱贫之“要”,在于既能攻城拔寨,又能守得住“城”,护得了“寨”。《资治通鉴·唐纪》中记载:“上问侍臣:‘创业与守成孰难?’魏征答曰:‘自古帝王,莫不得之于艰难,失之于安逸,守成难矣。’”自古以来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创业易守成难。”经过四年多的努力,脱贫攻坚工作进入到了决胜的关键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美好画卷即将绘制完成。在这关键时期,全体脱贫攻坚战线上的工作者必须静下心想明白一个问题:如何巩固现有的脱贫成果,才能让四年多的努力不会付诸东流?针对这个问题,笔者认为扶贫路上还需要继续关注这两点:第一点,将巩固扶贫成果与教育扶贫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让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接受良好教育,是扶贫开发的重要任务,也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因此,只有统筹各类教育均衡发展,才能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实现贫困地区稳定而长久的脱贫。第二点,巩固扶贫成果要与城镇化建设相结合。扶贫工作要切实改变乡村面貌,建成新时代、现代化乡村,全面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同时为群众创造良好的就业机会,让群众通过自己的双手彻底告别贫困。

致富之“要”,在于既能守城护寨,又能找得到“新路”,上得了“高楼”。习近平总书记说过,“摆脱贫困首要并不是摆脱物质的贫困,而是摆脱意识和思路的贫困。扶贫必扶智,治贫先治愚。贫穷并不可怕,怕的是智力不足、头脑空空,怕的是知识匮乏、精神委顿”。扶贫的根本目的是人民群众在脱离贫困深渊之后,通过群众自己的努力,在致富路上更上一层楼,达到可持续增收致富。因此,扶贫必须要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扶贫先“扶志”,“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坚定的意志是一个人干事创业的前提,特别是处于贫困的群众,长期的贫困已经淡化了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希望,扶贫第一步,必须要帮他们摆脱“精神贫困”,激发内生动力,让他们的思想从被动的“要我脱贫”转化为主动的“我要脱贫”;扶贫必“扶智”,“授之以鱼不如授之已渔”,如果单纯为了扶贫成果,短期性地“授之以鱼”,势必会导致返贫,甚至更贫。因此我们要“授之以渔”,真正讲好“致富经”,让贫困群众用知识武装自身,让群众既能“富口袋”也能“富脑袋”,同时为他们“量身订制”具体的脱贫方案,通过多种途径、多举措让群众掌握新技能、新本领,从而达到“放开手还能自己跑”的效果。

为政之“要”,在于既能实绩突出,又能取得了“口碑”,顺得了“民意”。管子曾言,“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习近平总书记也曾说过,“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我们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我们党建立之初就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把实现人民解放和幸福鲜明地写在自己的旗帜上。长期以来,我们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脱贫攻坚战中我们的工作也要始终围绕“人民”两字来开展,要把人民群众当老师,人民群众长期生活在基层第一线,对基层生活了解最清楚,感触最深,我们最容易从人民群众口中得知致贫之因、致困之源。因此扶贫干部要多走“泥土路”,广闻“乡土味”,深入到贫困一线,融入群众中,切实从贫困群众角度出发,一切以贫困群众利益为准,真正做到想民之所想,解民之所愁;“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评卷人”,在脱贫攻坚战中,我们还要把人民当成“评卷人”,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不断密切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这一路线,以群众高不高兴、满不满意、答不答应作为检验脱贫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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