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工干部的“十二字”方针

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委组织部乡镇室 朱光磊、于东清

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执政的现实条件发生了深刻变化,与此同时,对组工干部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组织部门要建设成为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这“十二字”方针不仅是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根本,也是组工干部遵循的标尺。组工干部要对照方针检身正己,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成为党和人民信得过的模范干部。

讲政治是根本。对党忠诚是组工干部最根本的政治属性,组工干部要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任何时候都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定初心和使命。同时,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和党性意识,注重让思想引领行动,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

重公道是正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组工干部要把公道正派作为立身之本,以实际行动让干部群众感受到组织上的公道、公平、公正。所以,组工干部在开展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办事、按组织原则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该坚持的敢于坚持,该把关的严格把关,该抵制的坚决抵制。说话办事要出以公心、对待同志要坦荡真诚、评价干部要客观公允、全面准确,努力把群众认可度高的好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业务精是本领。组织部门工作是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差之毫厘,很可能就会谬以千里,来不得半点马虎、容不得半点含糊。如果组工干部不注重自身学习提升,不向有经验的同事请教,不善于向领导学习,在开展业务工作与政策解读中很容易出现偏差,这不仅关系到组织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更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的看法。组工干部在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及实际操作能力的同时,也要实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做到一丝不苟、精益求精。

作风好是表率。组工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划清公权与私利的界限,在作风建设和自身修养上,要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始终把树立新时期组工干部良好形象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只有这样履职才能有底气,别人才能真服气。

“十二字”方针是对组工干部提出的更高要求,组工干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提升自身政治品格、自身素养及业务能力,时刻牢记初心,做好表率,着力创建模范部门,努力打造模范组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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