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字诀”选好乡村振兴“领头雁”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斑竹园镇人民政府 任晓龙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充分考虑年龄、专业、经历等因素,确保选优派强。“重点乡村”往往意味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村级党组织建设基础薄弱,只有“能干”“会干”“肯干”的干部才能真正在这里担当起“领头雁”的角色。派出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准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为乡村振兴注入生机活力。

能力素质要选“优”,防止“力不从心事事难”。《意见》中“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等要求体现了好中选优的鲜明导向,“善于做群众工作”“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优先”等要求体现了选派干部的针对性。可少数单位对选派工作重要意义认识不足,认为单位本职业务是“主业”,选派人员参与乡村振兴是“副业”,舍不得把“精兵强将”派下去驻村,优先考虑的往往是能力素质偏弱,甚至相对“边缘化”的人员。乡村振兴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选优”是“稳住”“干好”的重要前提。党委政府要将驻村干部选派情况和履职情况作为派出单位年终考核的关键性指标,督促派出单位正确处理好职能工作与选派工作的关系,真正把素质高、潜力大的“能人”“硬人”选出来、派下去,为乡村振兴事业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思想观念要选“新”,防止“萧规曹随老一套”。《意见》明确指出,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人选要“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可少数单位选择驻村干部特别是第一书记时,总担心思维活跃的干部派下去“动作太大”会给单位对口帮扶工作增加额外负担,相比敢为人先的“创新型”干部,更喜欢循规蹈矩的“稳重型”干部,结果此类人员驻村之后凡事请示上级,工作坐等安排,有落实部署之能,却无主动谋划之念。乡村振兴不仅需要“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坚韧意志,同样需要“芳林新叶催陈叶”的革新精神,相比开展工作亦步亦趋、四平八稳的“老将”,那些思想观念新、创新意识强的“闯将”往往更能在乡村振兴新征程上抢抓机遇、有所作为。派出单位要敢于将有思路有想法的优秀年轻干部放到第一书记的岗位上,让他们在乡村基层的“练兵场”上摔打磨砺、展示自我。

创业热情要选“高”,防止“勉为其难顶一阵”。驻村干部驻村期间要与原有工作业务“脱钩”,少数派出单位因此把抽调人员当成负担,认为轮换驻村干部会给一些岗位造成“空窗期”,常常以“驻村工作已经顺手,人员暂时调配不开”为理由极力挽留已经长期驻村的干部“再干一批”,或是承诺“有了合适的人再换回来”。可少数驻村干部由于年龄、事业、家庭等因素的影响早就“萌生退意”,虽然勉为其难继续“留任”,但开展工作的热情和精力已经大不如前。“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乡村振兴不能单靠少数干部发挥“余热”,而要在“一茬接着一茬干”中拾柴添火、打开新局。派出单位要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和调查摸底,把真正想干出一番事业的人选出来。要加强关心关爱、健全评价机制、强化结果运用,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到乡村振兴的大舞台上践行初心、建功立业。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0)
上一篇 2022-01-31
下一篇 2022-01-31

你可能感兴趣的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投稿指南 网址导航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