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干部要“身住”“心驻”“行助”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龙凤镇人民政府 徐林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为乡村振兴事业提供人才支撑,为具有实干精神、“乡愁”情怀的干部搭建干事创业的舞台。

为政之要,首在得人。驻村干部是事业发展的中流砥柱,也是重点培养对象,把好驻村干部“入口关”“考察关”尤为重要。以德才兼备的选拔原则,将过得硬、靠得住的干部选出来;以人岗相适的用人原则,精确掌握干部基本情况,充分听取干部本人意愿,精准对接乡村发展需求,避免“人岗错位”;以能上能下的用人标准,让“面朝黄土”的“老黄牛”脱颖而出,将“混经历”的“南郭先生”清理出队伍。选派的驻村干部要找准自身定位、认清肩上职责、主动挑起重担,调动起村“两委”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做到帮办不代替、到位不越位;要遵守工作纪律、涵养为民情怀,确保将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要“驻村也住村”,当群众的“好邻居”。部分驻村干部存在“驻村”不住村、“挂名”不干事的问题,村上工作不参与,群众办事找不到人。只有真正深入基层一线,住在群众身边,才能全面掌握村上的基本工作情况,真正了解群众的“急难愁盼”。驻村干部要真“住”实“做”,当群众的“好邻居”,突发性事件发生时第一时间出现在现场,群众有需求随时“敲得开门”,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成为群众信得过、靠得住的“身边人”。派出单位要对选派的驻村干部提供相应的工作支持,避免驻村干部工作上“两头跑”。责任部门要加强对驻村干部的日常管理,严格落实考勤、请销假、工作报告、纪律约束等制度,督促驻村干部在岗在位、履职尽责。

要“人在心也在”,做群众的“好朋友”。部分驻村干部“人在曹营心在汉”,人在村里,心在城里;部分驻村干部驻村只是为了“混经历”,在岗不在位,对村上工作不管不顾,对民生疾苦不闻不问;部分驻村干部工作急于“出成绩”,往往“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经常性“好心办坏事”。驻村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要树立正确的事业观,自觉涵养良好的心态。为民服务慢不得也急不得,需要以绵绵用力、久久为功的钻劲和韧劲真抓实干。北京市人社局一位副处长体验当外卖小哥引来各方点赞,只有亲身体验、亲身经历,当好老百姓的官,把自己也当成老百姓,才能对群众的疾苦感同身受,才能找准工作的切入点。驻村干部要多交几个基层朋友,和群众交朋友,对群众敞开心扉,多听群众的心里话,善于采纳群众的意见建议,以诚恳的态度、耐心的服务赢得群众的认可与支持。

要“想到又做到”,和群众成为“好战友”。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是为乡村全面振兴赋能添力的务实举措。驻村干部要立足职责定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发挥好支持和帮助的作用,与村“两委”共同做好各项工作,与群众“肩并肩”克服种种困难,做到遇事共商、问题共解、责任共担,切实做到面对矛盾问题不回避、不退缩。驻村干部要当起而行之的“实干家”,争当工作中的“头雁”,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群众是干事创业成功的关键,要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以“向我看、跟我干、让我来”的工作作风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用好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汇聚干事创业的磅礴伟力,将干事创业的伟力化作翻天覆地的变化,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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