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参与引领政绩考核“新航向”

安徽省郎溪县凌笪乡人民政府 张钟裕

政绩考核是锻造高质量发展干部队伍的关键环节,也是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挥棒”和“风向标”。近日,中组部印发的《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提出要“增强政绩考核群众参与度,在政绩考核中充分反映群众感受、体现群众评价”。因此要判断党员干部的政绩,不仅需要各级党组织的考核,也离不开广大群众的评价,让群众参与考核全过程,才能推动政绩考核工作走深走实,引领新时代干部政绩考核的“新航向”。

考核标准的制订,需要群众来“出题”。推进干部政绩考核,首先要制订科学全面、严谨规范、完备完善的考核标准。如果考核指标设置不科学、不合理,考核结果也必然会跑偏,容易出现一些“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正如《通知》中提到“为民造福就是最重要的政绩”,考核标准就必须符合广大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要让广大群众参与到标准的制订中来,让群众提意见、诉心声。各地区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结合实际制订政绩考核标准的过程中,要深入发动群众参与,探索开展群众听证会、讨论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到接地气、帖民意,使考核标准能够符合地方实际、贴近群众需求。

考核过程的评判,需要群众来“打分”。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舟山考察时提到:“干部干得好不好,不是我们说了算,而是老百姓说了算。”领导干部在其履职过程中,干得怎样、成绩如何,群众最有发言权,因为他们是最直接的受众,最有感触、最能评判。因此在干部政绩考核中,在组织考核的同时,也要兼顾群众评价,要把评判的“尺码”和“话筒”交给群众,邀请群众来“打分”。要充分尊重群众的意见,只要大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干部就坚决不能使用、大多数群众不认可的项目就坚决不能上。在推动干部考核工作中,要畅通群众了解干部渠道、鼓励群众参与“问政”,让群众有热情、有依据去给干部“打分”。

考核结果的运用,需要群众来“监督”。考核干部政绩本身不是目的,充分运用考核结果,才能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进而推动事业发展。要坚持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一系列干部管理措施紧密结合起来。干部考核结果运用得怎么样,是否提升了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促进了各项民生事业发展,还需要群众来“监督”。“十四五”期间,如何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办好各项民生事业、补齐民生领域短板,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都需要发挥好群众的干部考核“监督员”的作用。通过群众有效“监督”,做好干部政绩考核的“后半篇”文章,把政绩考核结果切实转化为推动各项民生事业发展的力量。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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