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品三重境界 争做“廉之上者”

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委组织部 刘凡

明代被誉为“铁汉公”的廉吏薛瑄,在其著作《从政录》中将官员的廉洁分为三重境界,“世之廉者有三:有见理明而不妄取者,有尚名节而不苟取者,有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者。见理明而不妄取,无所为而然,上也;尚名节而不苟取,狷介之士,其次也;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则勉强而然,斯又为次也。”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但少数年轻人“刚踏上仕途,就走入歧途”,贪腐的“35岁现象”,为年轻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作为新时代年轻党员干部,我们当以史为鉴,仔细品味领会“不妄取、不苟取、不敢取”的深刻含义,努力成为“廉之上者”。

怀敬畏之心,牢牢守住“不敢取”的廉洁底线。“微腐败”是年轻干部腐败的主要源头,不少年轻干部腐败“小额高频”,一次次“小额”贪腐没有被及时发现和纠正,滋生侥幸心理,导致越陷越深。“心有敬畏之心,方能行为所止”,年轻干部处于事业、生活起步期,党性历练、社会阅历、基层锻炼相对不足,面对诱惑可能定力不足,我们更应该常怀敬畏之心,敬畏组织、敬畏权力、敬畏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讲到“廉洁自律是共产党人为官从政的底线”,作为年轻党员干部,我们当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自觉,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在思想、用权、作风等各方面守住廉洁底线,筑牢抵御腐败侵蚀的“防火墙”,万不能被几百元“好处费”、几句“语言贿赂”击破心理防线。有权不可任性,更不能心存侥幸,任何一个小缺口,都可能堤溃蚁穴、损失惨重;任何一个小失误,都可能连锁反应、尽弃前功。只有守住廉洁自律的基本底线,才能守住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才能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

行规矩之事,严格遵守“不苟取”的基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对年轻干部而言,讲规矩也是对个人品行的重要考验。“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在法纪面前,即使是小贪小贿也无容身之地。我们要视法纪为“雷池”,不越半步;视声色犬马为“祸水”,不染丁点;视钱物为“诱饵”,不沾毫厘。在成长进步的过程中,年轻干部当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自觉以党纪国法为戒尺,以道德品格为准绳,做法纪的忠实维护者和忠诚践行者,循法而行、依法办事、持法为刃,经常对照党章党纪党规、对照初心使命,看清一些事情该不该做、能不能干,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严以修身,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做“最守规矩”的干部,确保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真正做到耐得住清苦、扛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以“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炼就金刚不坏之身。

修高尚之德,努力达到“不妄取”的上乘境界。廉洁自律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只有自身正、自身清、自身硬,才能真正实现从不敢腐、不能腐到不想腐的转变。对年轻人来说,要想成为合格的新时代党员干部,仅仅做到“不敢取”“不苟取”是不够的,还必须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修好对党忠诚的大德、造福人民的公德、严于律己的品德,时刻牢记党员干部的第一身份和第一职责,时刻保持党员干部应有的政治情怀和公仆本色,时刻践行共产党员的优良作风和光荣传统,始终保持敢于担当的蓬勃朝气,始终保持勇于担当的昂扬锐气,始终保持善于担当的浩然正气,自觉砥砺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政治品质,不断强化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意识和能力,持续提高思想觉悟,不断向“不妄取”的高境界攀登。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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