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推进脱贫后续工作的困难和建议

21世纪以来第20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于2月13日发布,锚定了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目标,明确了全面推动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清单”,充分表明党中央加强“三农”工作的鲜明态度,释放出重农强农的强烈信号。这指引了我们继续推进脱贫后续工作的方向,但是在脱贫后续工作中也存在了一些问题:

一是脱贫后续资金、项目仍需优化整合。现有项目、资金主要是用于扶贫基础设施类建设和政策兜底,很少用于产业发展、增收致富,这导致了后续的产业发展存在大问题。脱贫工作中,虽然整合了大量的项目、资金,但多数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低保兜底资金,与贫困户发展生产、消除债务、增加收入的期望相差较大。产业脱贫项目较少,就不能有效地带动本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和贫困户增收了。

二是产业发展基础比较薄弱。本来具有巨大经济潜能的项目,却因基础设施不完善、加工体系连接不畅等原因被拖住脚步,实在是令人惋惜。

三是思想认识不足。少数贫困群众等靠要思想还比较严重,自我发展动力不足,比如四川广元苍溪县。后来,7个县区继续纳入重点扶持对象。脱贫攻坚任务达成后,只是一个目标达成了,接下来还有新的路要走,并非到达终点。思想需要及时更新,脱贫后续任务还需要我们和群众共同完成,大家共同走向富裕道路。

为此,建议:

一是坚持权责明晰,实施项目分类管理。按产权归属落实后续管理责任。该是谁负责的就得负起责来。扶贫项目资产由地方政府负责统筹。根据不同类别扶贫项目资产属性,落实到各个部门监管责任。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完善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机制。

二是加强特色产业基础设施建设。聚焦于当地具体的特色产业,并加强与之相关的配套设施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造好,就相当于打好一个牢固的地基,再在后续的营销方面下功夫,相信特色产业可以大放异彩。

三是坚持思想不松。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殷切嘱托,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发展的头等大事,持续推进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保持原有的脱贫攻坚领导机制、帮扶机制、督查调度机制不改变,还要建立起更健全长效的脱贫机制,继续保证脱贫攻坚的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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