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科技人才“兴”,则科技自立自强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师、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全方位培养和用好青年科技人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在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中“挑大梁”“当主角”。青年科技人才作为我国科技创新发展的主力军,在各自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政策的加持,服务保障力度的加大,让青年科技人才为国攻坚更有奔头、更有动力、更有干劲,竞相争涌、永不断档。

青年科技人才肩负着新时代科技强国重担,是推动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应急科技攻关的主要力量,是国家科技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回顾历史,“两弹一星”元勋科学家的报国情怀;屠呦呦女士发现“青蒿素”对于人类贡献的价值;“天眼之父”南仁东积极探索太空的奥秘。还有许多伟大的科技成果不一而足,在全球化的今天,科技的发展已经成为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正是因为有这些科技人才的筚路蓝缕、苦心钻研,才实现了我国高水平的科技自立自强,助推了时代的高质量发展。

青年科技人才“兴”,需要国家政策上助力、保障上落实。当前青年科技人才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壮大,在自己的岗位上默默奉献青春的力量,但是,当前青年科技人才面临诸多问题,如职业早期科研支持不够、成长平台和发展机会不足、符合青年科技人才特点的评价机制不完善、非科研负担重、生活压力大等突出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这些问题很大程度上导致青年科技人才失去了充分发挥精力旺盛、思维活跃、知识更新快的优势,影响科研工作成效。

因此,《措施》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科技人才当前所面临的种种问题,一是减轻了青年科技人才非科研负担,加大了青年科技人才生活服务保障力度。《措施》要求要积极帮助青年科技人才解决子女入托入学、配偶就业、老人养老、安居住房等方面的困难,消除青年科技人才的后顾之忧,让其专心事业、专注科研。二是加大了基本科研业务费对职业早期青年科技人才稳定支持力度。《措施》提出要根据实际需要、财政状况,逐步扩大中央高校、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对青年科技人才的资助规模,完善并落实以绩效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的动态分配机制。三是各地政府、单位、科研院所、国有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采取适当方式提高早期青年科技人才薪酬待遇,绩效工资和科技成果的收益等,让政策向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倾斜。

总的来说,青年科技人才“兴”,才能实现高水平的科技自立自强,从而助推时代高质量发展。国家应给予科技人才更多政策助力、保障落实,建立一个能够激发青年科技人才创新精神和潜力的环境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基层网立场,发布者:IOY,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jiceng.org/xyxx/145413.html

(0)
上一篇 2023-09-28
下一篇 2023-09-28

你可能感兴趣的

投稿指南 网址导航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