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出履职“红线” 让法规制度“落地生根”

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段园镇选调生 杨智

近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修订后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进一步严明事业单位纪律规矩、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保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提供了制度保障。“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我们要主动划出行为“红线”,持续在“严”字上下功夫,自觉尊规、学规、守规、用规,确保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坚持思想从严,划出政治“红线”,让法规制度“立得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考验的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意识和担当精神,体现的是党的执政能力和国家治理能力,必须一手抓制定完善、一手抓贯彻执行。党员干部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把党内法规制度作为党性锤炼的“必修课”、干事创业的重要准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切实把忠诚干净担当落实到实际行动中、贯彻到具体实践中、体现在工作成效上。

坚持治吏从严,划出纪律“红线”,让法规制度“行得通”。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不稳定、不确定、不安全因素日益突出,这就要求我们要时刻牢记教训和“镜鉴”就在眼前、诱惑和“围猎”就在身边、风险和“陷阱”无处不在,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将“纪律螺丝”拧得紧而又紧,养成讲规矩、守纪律的好习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组织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的决策部署,避免“包装式”落实、“标签式”落实、“割据式”落实,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谈话函询等多种方式,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坚持监督从严,划出作风“红线”,让法规制度“管得了”。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总结了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健全党内法规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新鲜经验,强调“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法规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此次《规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的原则、种类、适用规则等进行了规范完善,进一步增强了处分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因此,组织部门要注重发挥法治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把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把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用监督传递压力,以压力推动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真正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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