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做乡村振兴的“支柱担当”

江苏省海安市南莫镇人民政府 蒋世根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要适应形势任务变化,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新时代的建设中,乡村是发展篇章的“关键段落”,是需要党员干部奋进作为的“广阔平台”。只有深化帮扶、内促活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才能乘势而上、接续奋斗,开启乡村欣欣向荣的蓬勃面貌、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乡村。党员干部使命在肩、责任在肩,要力争做好乡村振兴贯彻落实的“支柱担当”。

做乡村振兴的“信念支柱”,坚定目标、坚实方向。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伟大事业中,广大党员干部勠力同心、砥砺克难,凝聚起脱贫攻坚精神。而乡村振兴事业,是新时代对脱贫攻坚成果的深化、对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接续,需要广大党员干部提振信心、鼓足士气,以弘扬高昂的脱贫攻坚精神、取得乡村振兴的新发展成果。党员干部要从根本上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的一分子,在思想上坚定自信、深化信心与决心,在精神上抱定奉献、弘扬精神与担当。

做乡村振兴的“奋斗支柱”,帮扶实践、深化合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督促政策落实、提高实效。广大党员干部就要看齐中央要求、体悟政策要求、践行正确方向,做实干家、做奋斗者,以“功成有我”的姿态积极投身于乡村振兴的事业当中。党员干部要站在自己的岗位上结合实际、找准个人奋斗与乡村振兴事业的连接点,积极做好乡村振兴的帮扶工作、做好人民服务的民生实事,求真务实、关注成效,促成高质量发展。

做乡村振兴的“创新支柱”,涌活人才、开拓思路。乡村振兴工作的推进,要关注、适应形势任务变化,需要有创新意识、有应变能力、能与时俱进、能不断开拓。目前,乡村振兴工作要在现代化的范围中更好开展,适应现代化要求与长效落实方向,广大党员干部就要做好守正创新的活力担当,为乡村振兴致力打好“动力引擎”、打实“双向车轮”,要关注人才发展、动员人才参与,要找准乡村产业的活力点,实现区域协同发展与乡村产业现代化并行。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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