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记!你的名字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 李鹏飞

12月23日,受中央组织部委托,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追授于海俊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于海俊同志生前担任根河林业局副局长,2019年6月19日在扑救上央格气林场山火时不幸壮烈牺牲。于海俊以林为家、为林献身,32年如一日坚守林区,他用生命和行动诠释了共产党人对党忠诚、担当实干、甘于奉献、克己奉公的崇高精神,他是新时代共产党员的楷模。

坚守信念、对党忠诚,修炼优秀政治品格。心中有信仰,脚下才会有力量。于海俊同志入党32年,始终坚守初心、践行使命,在他的入党申请书中有这样一段话,“在我童年时代,常听大人们讲那些共产党员先烈的英雄事迹,他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深深激励着我。我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并不是要寻求政治上的刺激,而是要为实现伟大的共产主义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正是在献身伟大共产主义建设的坚定信念激励下,于海俊数次不畏牺牲勇闯火海,矢志不渝投身于“保护绿水青山”事业当中,用宝贵生命和一腔热血守护着祖国北方的亮丽风景线,他是当之无愧的优秀党员。

恪尽职守、担当实干,锤炼求实宝贵精神。时代呼唤担当,使命催人奋进。于海俊同志于2011年1月调任根河林业局副局长,在8年多的时间里,他带领扑火队先后参加扑救火灾12场(次),在每一次扑救火灾中都没有退缩,在他身上深刻体现了一位共产党员的责任与担当。在上央格气林场出现火情后,于海俊正在参加林业局组织的节能宣传周和森林调查设计技能比武活动,且火情发生地也不在他分管的战区内,但他还是主动请缨上了扑火一线,直至被过火的站杆砸中时,手中仍然紧紧攥着灭火使用的GPS定位仪,于海俊用生命造就了担当实干的宝贵精神。

矢志奋斗、甘于奉献,培育无私高尚品质。于海俊说,“一个人活在世上应该有所追求,我的追求是让青山常绿,家园更美”。2012年5月22日,汗马自然保护区内发生雷电火,于海俊首次带队援外扑火;2017年5月2日,北大河林场发生森林火灾,于海俊带队援外扑火;2018年6月22日,伊木河林场发生森林火灾,于海俊率领队伍乘坐直升机穿过原始森林直奔火场参与扑救。一次次奋不顾身、一场场火情扑灭,是他把毕生精力献给事业的庄严承诺。甘于奉献,是每位共产党员应当具备的品质,因为我们都曾在党旗下宣誓,要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于海俊将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大兴安岭。

坦荡无私、克己奉公,追求更高思想境界。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于海俊生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的一个小村庄,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家孩子,弟弟于海瑞住在老家的房子,他曾与哥哥约定,待哥哥退休后回来一起安度晚年。然而,于海俊这一次却爽了约,他把自己永远留在了一生热爱的大兴安岭。在祖国最寒冷的地方,于海俊默默坚守了32年,始终用行动诠释使命,32年来,他舍小家、顾大家,未能尽孝于床前,却全身心的投入到守护雪原林海平安的事业当中,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也未停歇,于海俊身上深刻体现出了共产党员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的高尚精神品格。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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