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作如何去“伪”出“新”

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街道 董淑娟

近日《半月谈》杂志刊登了题为《基层工作中为何出现“伪创新”现象》的文章,对基层工作中“造词式”“复制式”“亮点式”等创新现象进行了批评,对其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广大基层工作者要引以为戒,坚持正确的政绩观,摒弃急功近利的不良心态,以对事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来对待“创新”二字,用真抓实干去“伪”出“新”,做出基层工作的真创新真亮点新实效。

坚持“芳林新叶催陈叶”的创新标准,不搞毫无新意的“词汇式”创新。搞创新,首先要知晓何为“创新”。“沉舟侧畔千帆过”“流水前波让后波”,用新方法新手段产生新变化,为社会和民生“增值”,这就是创新。因此,“新瓶装旧酒”绝不是创新。有些基层工作者自身没有实质性工作创新和突破,而是醉心于找“创意文化人士”想点子,把他们领到工作现场,通过他们的视角来重新组装或发明一组与以往完全不同的词汇,然后堂而皇之宣传“创新”了,这种歪曲的“政绩观”要不得。创新并不意味着必须另起炉灶、另打招牌,像“绣花”一样把你应该做的那些事情做到精细、做到极致,这就是一种创新。

汲取“为有源头活水来”的创新源泉,不搞闭门造车的“想象式”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曾说:“改革创新最大的活力蕴藏在基层和群众中间。”搞创新,不能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凭想象中的“天马行空”进行创造,而不管这种创新是否针对具体问题,是否满足群众需要。真正的创新,要带着泥土,沾着露水,生动鲜活,接着地气。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实地了解问题所在,了解工作中的瓶颈、痛点和堵点,找到解决问题的方向,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法手段,在此基础上形成新思路新方法。要密切联系群众,以群众需求作为创新的出发点来改进和提升工作,创新点要因地制宜,符合实际,而不能仅以点子的“惊人”甚至“雷人”为评判依据。

形成“唯进取也故日新”的创新实效,不搞好大喜功的“门面式”创新。基层工作常常是“家长里短”“鸡毛蒜皮”,能认认真真想办法解决好长期存在的小毛病小问题,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这是我们搞“创新”的目标所在。因此,基层工作的创新不能突发奇想,一下子要搞一个“大工程”“大场面”,而是要抱着一点一点啃硬骨头的毅力和决心真正向前推进工作。同时,基层工作也不能人为“造盆景”,好点子只用在一个小地方小部门,满足于专供人来调研采访和学习,这样的创新对推动基层工作和增进人民福祉也没有什么实际价值。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我们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决不做自以为领导满意却让群众失望的蠢事”。作为国家公务人员、基层工作者,我们务必始终清楚“为了谁”“依靠谁”这个根本性问题,站稳人民立场,从群众需要出发、依靠群众智慧来推动工作,让创新性工作真正惠及百姓民生。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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