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做“减”答题 让村级组织“轻装上阵”

四川遂宁经开区党群工作部 向禹霏

作为架在党和政府联系村民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村级组织责任重大、意义非凡。然而一段时间以来,挂牌众多、权责不明、机制不全等问题丛生,导致村级组织和村干部难以从形式主义的泥沼中解脱出来,束缚了手脚、压垮了肩膀、禁锢了思维。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松绑减负提供了针对性、指导性意见,尤其是其中提到10个“不得”,为乡村基层治理立下硬规矩,彰显了中央坚定不移为基层松绑减负的决心。

“减”去形式主义的“变异反弹”,防止“重蹈覆辙”。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中办发出了《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在整治文山会海等方面有一定的成效,但形式主义变异反弹的风险仍然存在。中央洞察乡村基层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再一次释放为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松绑减负的明确信号,这一次,大到组织体系、小到一块牌子,都是立下的硬杠杠。“将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情况纳入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相关党政群机构考核评价内容”,这一明确的要求,倒逼各级党委书记更好地知责于心、履责于行,确保把为村级组织减负的各项措施逐步贯彻落实到位。

“减”去乡村干部的“心理包袱”,防止“负重前行”。村干部怕的不是工作多,怕的是不属于权责范围内的工作多,却没有相应管辖权力;怕的不是上级督查,怕的是天天迎检,检查内容一样标准却不一样;怕的不是当“表哥”“表姐”,怕的是反复给相同或不同的部门报送相似的表册;怕的不是在工作群里回消息,怕的是各类群太多、消息太多应接不暇。再尽心竭力工作的村干部,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基层工作环境,也会日渐疲乏,逐渐倦怠。《意见》的出台,给村干部吃下定心丸,从“明确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到“完善村级组织考核评价机制”,再到“改进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真正为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在具体工作实际上减少“臃肿的挂牌”、减掉“多余的责任”、减轻“冗杂的事务”,让村干部能在村级组织中“轻装上阵”。

“减”去体制机制的“积久弊生”,防止“一成不变”。在日益更新的形势发展变化情况下,促进农村发展的新问题不断涌现,而解决这些问题的体制机制若没有及时建立或更新,就会使得问题越积越多,以致于产生的不良后果。基于当前村级组织工作中存在的各项弊病,《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分流机制”“探索以清单等方式规范公共服务事项”“探索以县(市、区、旗)为单位推进村级数据资源建设”“分级制定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指导目录,建立健全准入制和动态调整制度”“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负担常态化监管机制”,这些措施就是在实事求是中与时俱进,在求真务实中开拓创新,为基层治理工作不断织密网络、坚实后盾。另外,在《意见》的基础上,仍要坚持因时而变、因势而新,不断优化、修密制度,让“变化多端”“诡计多端”的基层问题无可乘之机、无藏身之地。

当然,为村级组织减负,做“减”答题只是第一步。在自上而下的减负工作推进过程中,广大村干部也要做到减“数量”不减“质量”,减“压力”不减“活力”,努力在服务群众、乡村振兴中“大展拳脚”,共同朝着实现“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目标加速迈进。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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