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产假延长至3年到6年实在是有些异想天开

近日,在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宋治平建议出台生育福利政策,助力解决女性就业难问题。建议产假延长至3年到6年,以便于孩子在上幼儿园或者小学前能得到好的照顾和教育;减免二孩入园、入学费用等,同时给予一定补贴,减轻二孩家庭因抚养、教育支出造成的经济压力;鼓励企业聘用女性职工,同意产假女工停薪留职并继续发放五险一金,但必须减轻企业负担,政府可通过退回企业总社保比例数额来给企业补贴。

从国际上来看,俄罗斯产假最长,俄罗斯从2014年1月1日起,将女性员工产假由原来的3年或将延长至4年半的时间;中国则是98天;美国则是不带薪产假12周。从国内来看,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宋委员的出发点是好的,是出于关心关爱女性的考虑。看似为女性争取到更多的福祉,实际上,却有些脱离实际。一味让公司企业承担压力,结果可能会间接造成不利女性就业的因素增加,女性就业机会减少。公司企业加重对女性求职者的歧视,那么女性就只能去机关事业单位,造成机关事业单位男女比例不平衡,今后可能的趋势就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女性会越来越多,而公司企业则女性越来越少。还有就是,3到6年的长时间产假实在是过长,近年国家放开二胎,如果真是按照3到6年的产假计算,生完二胎就放了6到12年产假,基本上啥也没干就能拿到6到12年工龄,而且还是带薪休假。

3到6年的产假真的好吗?这样能够确保公平公正的社会风气吗?相同条件下的男同胞们似乎感觉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同期入职的两个人因为性别的差异就产生如此大的悬殊,这实在是让人无法接受。

其实,我国生育保险和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定生育期间的女职工享有98天的产假,另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加产假天数,根据数据可知,目前,全国各地的产假是比较合理的。6e124c6f7b23467f971200325a3c8d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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