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枫桥经验”发光发热

枫桥经验,源于20世纪60年代初的浙江省诸暨县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经验。经过不断发展,枫桥经验形成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新格局,成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大课题。

让枫桥经验发光发热,需要坚持人民至上。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社会治理的最大受益者。在枫桥经验的实践中,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只有真正站在人民立场上,才能更好地了解群众需求、解决实际问题,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让枫桥经验发光发热,需要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在新时代背景下,社会治理面临许多新挑战、新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枫桥经验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形成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模式。这种模式强调多元主体参与,注重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和群众的力量,通过民主协商、法治保障和道德约束等多种手段,实现社会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

让枫桥经验发光发热,需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基层组织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也是枫桥经验的重要载体。要注重加强基层组织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基层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同时,要建立健全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基层治理机制,推动基层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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